君之妻的名字。
秦人的这种婚姻习俗及社会生活中母系残余的存在,尽管经过商鞅变法,令别男女,也即建立一夫一妻制,但人们的两性观念并不可能立即改变过来,婚姻关系的混乱状况也不会立即消失,秦人的贞节观念依旧非常淡薄。秦人对男女婚姻关系的态度是原始的、自然的、开放的,或者说,正因为秦人的思想观念还未受到中原各国所推崇并严格遵循的“礼俗”所限制,他们对于男女间的自由结合、离异,持有满不在乎的态度,甚至视为理所当然。[]
礼俗
秦国在丧葬、宗教祭祀、婚姻、宗法、秦俑和《日书》中所反映的秦人的不同于中原礼乐文化的具有自身特点的礼俗文化。秦人在丧葬时尚西,屈肢葬,这是和东方诸国最明显的标志。秦人的殉葬方式、墓葬随葬品的组合和中原也是不一样的。在宗教崇拜上,秦人和中原也不一样,崇尚的是多神教,对祖先神没有放在最主要的位置。祭祀时,有自己特殊的祭祀仪式——畤祭。宗法关系上,秦国没有中原的嫡长子继承,而是选贤与能,充分利用有能力的人。秦尚武的礼俗在军礼和游艺上也有着明显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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