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对外来商人实行“布吏制度”,即外邦来的商人入境,必须以符传谒见主管官员,经批准后才能从事贸易活动。尽管秦国法律苛严,但对外来商人的处治却比较轻。秦国法律禁止秦国民众与外来商人进行珠玉交易。法律还禁止官吏私自经商牟利等。
手工业以冶铜和制陶最为发达。发明了铬盐氧化处理兵器的新工艺;建筑材料颇具特色,瓦当更是精美的艺术品。
货币
战国秦钱多随军事而流布,与六国商用流通者绝少,故多发现于秦军经略六国之通路。如由秦入蜀之“金牛道”,由秦入楚之“商於道”,由秦入韩魏之“易阳道”等,故钱重而流布范围甚小。钱型多为大钱(钱径在厘米以上)。在陕西咸阳、四川茂汶等地也发现了秦国时期的半两,四川青川战国墓出土了七枚半两。[]秦灭六国后,废除各国的布币、刀币等旧币,将方孔半两钱作为法定货币,中国古货币的形态从此固定下来了,一直沿用到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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