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兵临城下(4 / 8)

帝国的觉醒 绿影蓝刀 7277 字 2021-06-08

令的商会必须每年向帝国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否则该特许状将被取消。至于贡献,举个例子,我们前面所议的鼓励装运高产作物种籽就是一例,装运得越多,对帝国的贡献自然也就越大了。”

“不错,”萧弈天做出盖棺定论,“这样不但减轻了帝国海军的负担,也鼓励商人们多多为国效力。通过出售特许状和武装商船也可以增加一大笔财政收入。就由户部、工部和兵部会同一起拟定个方案吧。”

西元1586年10月15日,帝国内阁颁布《商业航海法令》,规定普通商船不得装备舷炮和两门以上甲板炮,船员也不得持有轻火器;只有持特许状的个人或商会才能向帝国军方定购武装商船,船只大小不得超过五千料,火炮数量不得超过四十门,火枪不得超过百支。特许状共分为二十等,由户部和工部官员联席审议评定后,按照申请者对帝国的贡献大小授予相应等级的特许状,其年费从一千两到近二十万两不等。商会继承人可以继承原有的特许状,但功勋计算要重新开始。

第一至五级的特许状由精制松木框镶边,其上刻有幽兰报春图。持有者可以向帝国造船厂购买一定数量的武装商船,或者将已有商船予以改装,但大小和武装均不得逾制。

第六至十级的特许状以衮金紫铜镶边,上面铭的是寒梅映雪图。持有者不但可以拥有更大规模的武装商船队,还有权在任何海域自行搜捕海盗,如若俘获盗酋可不经帝国官方审讯直接处死,所得战利品则需将其一半上缴。

第十一级至第十五级的特许状外皮为白银镂空劲竹迎风图,素色绸缎上绣着靖海侯航海图的水纹。持有者可任意攻击敌对势力的船只,封锁港口捕获渔船和商队,所得战利品只需向朝廷上缴四分之一。

更高等级的特许状以金丝织成的雄鹰松柏图为皮,内中绣着万国全图的淡黄色精织绸缎之上是当朝皇帝的御笔亲书。持有这种黄金特许状的商会已经相当于帝国的辅助海军编外舰队,不仅能恣意攻击敌对势力的港口城市,也可招募训练义兵进行地面作战,甚至以帝国的名义开辟殖民地修建要塞港口,作为代理地方官实施统治。由于颁发该级特许状所需的功勋标准极高,以致此后近百年间都只有瓦尔基里雅商会拥有唯一一张十八级的黄金特许状。

后世的历史学家们一致认为《商业航海法令》是中华帝国大航海时代开始的标志,由于特许状授予条件的严格,达不到条件的小商会往往不得不依附于拥有武装船队的大商会,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换取航行安全,继而又逐渐演变成为以商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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