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策斟酌着用词,“若是不方便说,就不说。”
墨尘摆摆手。“没什么不方便的。”
他把火拨了拨,让火苗小一点,免得烤焦了。
“我十七岁当的兵。”他说,“西疆边军,守北境。那时候年轻,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当兵吃粮,保家卫国。人家说什么我就信什么,人家让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他嘴角扯了一下,不算笑。
“后来慢慢熬,从小兵熬到伍长,从伍长熬到什长,从什长熬到百夫长,最后熬到校尉。手底下管着三千来人,在北境打了七八年仗,跟蛮夷干过,跟叛军干过,跟山匪也干过。”
他伸出手,翻了一下,让掌心朝上。虎口的茧子厚得像一层壳,指节粗大,关节处有好几道旧疤。
“这些,都是那时候留下的。”
凌玄策没说话,等着他往下讲。
“我以为,当兵就是打仗。把敌人打跑了,老百姓就能过安生日子。弟兄们跟着我,我给他们吃饱饭,带他们活着回来,这就是当官的该干的事。”
他把手收回去,搁在膝盖上。
“后来才发现,不是这么回事。”
“当官的该干的事,不是打仗。是捞钱。”
凌玄策的眉头动了一下,没出声。
墨尘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像在讲别人的事。
“我那个上司,姓赵,叫什么就不说了。他是靠关系上来的,什么都不懂,就会搂钱。军饷,克扣三成。粮草,克扣一半。冬天该发的棉衣,到了春天还没见着影子。弟兄们在前线冻着饿着,他在后面买田置地,娶小老婆,一桌酒席够我们吃半年。”
“我找过他。”墨尘说,“不止一次。第一次是心平气和地谈,他说知道了,让我回去等。等了一个月,什么都没变。第二次我带了几个弟兄去,态度硬了点,他跟我说‘军务繁忙’,让我再等等。又等了两个月。”
他顿了顿。
“后来有一次,蛮夷来犯,我们守的城墙塌了一段。弟兄们用身体去堵,死了四十多个。那些人的棉衣都是破的,冻得手脚发紫,连刀都握不稳。我去找他,要他补发军饷和冬衣。他不在。他带着新纳的小妾去城里看戏了。”
火苗跳了一下,映在他脸上,那道从发际线延伸到衣领里的旧疤格外明显。
“我打了他。”墨尘说,“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当着全营弟兄的面,打了他。打断了他三根肋骨。”
凌玄策看着他。
“打完我就知道了。”墨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