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了。
“石坚,今晚不用记录别的了。你也去休息吧。”金岩对仍站在门口的石坚道,“明天一早,召集村务组,还有那几个识字的、在村民中有威望的人,我们要讨论些东西。”
石坚似乎明白了什么,郑重地点了点头,默默退了出去,轻轻带上了门。
金岩吹熄了多余的灯,只留下桌上一盏。他重新坐回石桌前,摊开一块新的、相对较大的石板。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闭上了眼睛。
脑海之中,那浩瀚如星海的知识库无声展开。虽然绝大部分依旧被朦胧的“认知隔离”所笼罩,但关于“社会组织基本原理”、“法律起源与功能”、“权利与义务平衡”、“激励制度设计”、“教育体系基础”等概念的“目录”或“纲要”,如同黑暗中的星辰,随着他意念的聚焦而微微亮起,散发出模糊却指向明确的信息流。这些来自前世现代文明积淀和系统归纳的抽象理念,与他这十几日在石隐村废墟上的亲身实践——拯救、供养、建设、裁决、观察人心——激烈地碰撞、交融、筛选、简化。
他不需要照搬现代社会复杂的法律体系,那在这里是空中楼阁。他需要的是最核心的骨架,最基础的共识,最能解决当前实际问题的几条铁律。
许久,他睁开眼,拿起炭笔。笔尖落在粗糙的石板表面,发出沙沙的轻响。
第一行,他写下:《石隐村基本法(暂行)》
“暂行”二字,意味着这不是永恒不变的铁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增补。这本身也是一种务实和开放的态度。
第一章:首领与村务组
1.金岩,为石隐村最高首领,负责最终决策、对外交涉、重大危机处置。
2.设立村务组,为常设执行机构。村务组对首领负责,执行首领命令,管理日常事务。当前村务组由石川铭(组长)、石坚(副组长)及日后增补人员组成。
3.首领与村务组成员,亦须遵守本法。
这是权力的来源与架构。明确最高权威,建立执行机构,同时强调权威者自身也要受约束——这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核心之一,哪怕在当前阶段,这更多是一种姿态和原则的宣示。
第二章:村民之权利与义务
看到“权利”这个词,金岩笔尖顿了顿。在忍界,尤其是底层民众和弱小忍者,往往只有“义务”和“服从”,罕有“权利”的概念。但他坚持写了下去。
权利:
1.生存权:任何村民,享有获得基本食物、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