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知言出差回来的第一个早晨,是被煎蛋的声音吵醒的。不是那种焦糊的、刺啦刺啦的尖叫,是很安静的、小心翼翼的、像怕惊醒什么人的沙沙声。她睁开眼睛,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溜进来,落在地板上,金黄色的,暖洋洋的。她翻了个身,伸手摸了摸旁边的位置。空的,但被子是温的。他起来有一会儿了。
她披了一件外套走出卧室。厨房的门半开着,油烟机在嗡嗡地转。他站在灶台前,穿着一件白T恤,外面系着她的围裙——粉色那只兔子,上次穿的时候被她说“像个穿了女儿围裙的爸爸”,他耳朵红了很久。这次又穿了。还是那只兔子,歪着头,笑得很憨。他正在煎蛋,手里拿着锅铲,姿势很认真,眉心有一道浅浅的竖纹。旁边的盘子里已经摆好了一片吐司、几颗草莓、一杯牛奶。牛奶冒着热气,温度刚好。
“你什么时候起来的?”她靠在门框上。
他回过头,耳朵瞬间红了。“七点。”
“七点?今天不是周末吗?”
“嗯。但我想给你做早餐。”
她走过去,站在他旁边,看了一眼锅里的蛋。蛋白凝固了,蛋黄还是流心的,金黄色的,像一个小小的太阳。“溏心蛋?”她问。“嗯。你说过喜欢吃。”她没说过。她只是有一次吃到他带来的溏心蛋,眯起眼睛,发出一声“嗯——”。他记住了。她看着锅里的蛋,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你练了多久?”“没有练。第一次做。”“骗人。第一次做不可能这么好看。”他把蛋铲起来,放进盘子里,蛋白颤了一下,蛋黄没有破。“真的第一次。可能是——运气好。”他耳朵又红了。她没拆穿他。但她知道,他一定偷偷练了很多次。也许是她出差的那两周,每天晚上写完作业之后,一个人站在厨房里,对着锅,一个蛋一个蛋地试。失败的蛋自己吃掉,成功的蛋留着,等她回来做给她吃。她拿起筷子,戳破蛋黄,金黄色的液体流出来,淌在吐司上。她咬了一口。吐司脆脆的,蛋黄软软的,混在一起,咸的,香的,甜的。
“好吃吗?”他问,声音有一点点紧张。
“好吃。”她把吐司举到他嘴边,“你尝尝。”
他咬了一口,嚼了嚼。“还行。”
“什么叫还行?明明很好吃。”
“你想吃的话,以后天天给你做。”
她看着他,他低着头在收拾灶台,耳朵还是红的。她笑了。“西子睿。”
“嗯?”
“你知道吗,你是全世界最会煎蛋的男朋友。”
“不是。我只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