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雾被铁蹄踏得支离破碎,初阳穿云而出,将“濡水界”的篆字石碑染得金亮。林砚勒住黑马,玄铁弯刀的护手硌着掌心厚茧,他回身扫过身后的骑阵——二十余骑歪歪扭扭,甲胄上的血痂凝了又裂,有的马失了前蹄,只能跛着走,有的士卒胳膊吊在胸前,却依旧死死攥着兵刃,没有一人耷拉着脑袋。
身后芦水郡的方向,连马蹄的回音都消了,只有晨风卷着衰草的气息,盖过了连日不散的血腥味。他们绕官道、穿苇荡、翻野岭,一夜奔袭近百里,硬是把叛军的游骑甩在了身后。
“操!真他娘的逃出来了!”王二猛地拍了下马臀,战马吃痛嘶鸣,他却不管不顾,糙脸笑出了满脸褶子,“老子从死人堆里爬了三次,这次总算见着活路了!校尉,你这辨路的本事,比咱雍国最顶尖的斥候还狠!”
十七八岁的小石头勒着马,胳膊上的麻布裹着渗血的伤口,他咬着唇,眼里却亮得很,伸手摸了摸石碑上的字,声音还有点抖:“王二哥,这是濡水界,咱真的离开芦水郡了……昨晚我还以为,要被叛军的马槊挑死在苇荡里。”
“怂货!”王二笑骂一句,却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力道放得极轻,“跟着校尉,死不了!咱这二十多个兄弟,拧成一股绳,叛军的狗腿子追不上!”
老陈靠在马背上,慢悠悠地擦着手中的弓,他箭术最好,昨夜一箭射穿了叛军游骑的喉咙,此刻眼皮耷拉着,却字字清晰:“别光顾着乐,芦水郡是甩脱了,濡水关外那五百轻骑可不是吃素的。镇北将军的兵,个个都是杀出来的,咱这点人,不够人塞牙缝的。”
这话像一盆冷水,浇灭了众人的狂喜,刚才还咋咋呼呼的士卒们瞬间安静下来,一个个看向林砚,眼里满是依赖。这一路,林砚的斥候本事、调兵手段,早已让这群残兵心服口服,他说往东,没人敢往西。
林砚抬手,虚按一下,指尖擦过腰间的青铜令旗,旗面破了个洞,却依旧挺括。他的声音沙哑,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像淬了冷铁:“老陈说得对,五十里濡水路,步步是险。但叛军也是人,日头烈了,他们也会懈,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他目光扫过众人,点了点王二:“王二,你带两个弟兄探路,走林间小道,遇着叛军哨卡别硬拼,用哨声传信,记住,留一人在外策应,别一窝蜂扎进去。”
“得令!”王二抱拳,嗓门洪亮,当即点了两个精壮的士卒,“走!跟老子探路去,敢露头的叛军,直接拧断他的脖子!”
“小心点。”林砚补了一句,王二摆了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