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血晶(1 / 5)

周五按常规写好报告交给雷振老师后,体育老师并没有任何表示,就让林晓夜回家去了,并让赵宇留下与锻炼身体为理由,将其留了下来……放学的空气里都飘着一丝周末将近的松散~林晓夜背着书包,刻意绕了远路,经过旧城区边缘一片略显杂乱的小商业街——这里店铺林立,货品堆到门口,喇叭声、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他低着头快步走着,只想早点回家,避开可能的麻烦。

就在他路过一家挂着“老王杂货”招牌的小店时,眼角余光瞥见一个鬼祟的身影。那是个穿着灰色夹克、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动作极快,趁着店主老王朝门外吆喝的功夫,手一伸一缩,柜台边几条价格不菲的外烟就滑进了他宽大的夹克里。动作娴熟得令人心惊。

店主老王毫无察觉,还在和隔壁水果摊的老板娘高声聊天。

林晓夜脚步一顿:若是以前,他大概会装作没看见,低头快步离开。但此刻!书包夹层里,那条洗得发灰的运动头巾和那件宽大旧连帽衫,像是有温度般熨贴着他的背,昨晚宁安关于市中心书店的兴奋描述,和眼前这光天化日下的偷窃,形成一种刺目的对比。一股混合着对不公的厌恶和某种“能力越大(或许)”带来的、微弱的责任感,攫住了他。

没时间思考了!迅速闪身躲到旁边一个堆满空纸箱的角落,飞快地掏出头巾蒙住口鼻,套上连帽衫,拉低帽檐。动作一气呵成,成了那个游走在黄昏阴影里的“蒙面侠”。

小偷得手后,立刻压低帽檐,若无其事地朝与林晓夜相反方向的巷口走去,步伐看似寻常,却带着一种急于离开的节奏。

林晓夜深吸一口气,从角落闪出,不远不近地跟了上去。他的跟踪技巧来自无数次躲避霸凌的经验,悄无声息,借助行人和杂物的掩护。

转过两个街角,行人渐稀。小偷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回头警惕地扫视。林晓夜立刻蹲下身,假装系鞋带。

就在这时,街对面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吆喝:“站住!前面那个穿灰夹克的!我们是警察!”

只见两个穿着夏季警服、气喘吁吁的警察从另一条街拐过来,显然是接到了店主报案或是巡逻发现异常。他们指着小偷,一边喊一边加速追来。

小偷暗骂一声,拔腿就跑!速度陡然提升!

林晓夜也立刻起身追赶。他惊讶地发现,那小偷的奔跑速度极快,步幅大,蹬地有力,完全不像普通毛贼,更像受过某种训练!他自己经过“改造”的身体全力奔跑,竟然也只是勉强跟上,无法迅速拉近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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