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三点,阳光炽烈,照得四合院的青砖泛出白光。李承恩站在老槐树下,手里捏着半截烟,火早已熄灭,只剩一点焦黑的纸卷夹在指间。他没抽完就掐了,怕动静太大。
巷口有风,吹得墙边晾衣绳上的旧床单哗啦作响。他抬眼望着居委会办公室的门——紧闭着,门缝底下压着一张废报纸,边角被风吹得微微跳动。
他没走远。
他知道周大龙不会这么轻易罢休。上回屋里的对质,对方嘴上说着“清者自清”,可眼神不对劲——像老鼠见了猫,表面镇定,心里却慌。最后那句“陈修鞋的借过我五块钱”不是随口一提,是试探,也是威胁。他在等别人改口,只要有人站他这边,局面就能翻。
李承恩不信大家真会昧着良心说话,但他也明白,人情有时候比刀还锋利。
正想着,身后传来脚步声,不紧不慢,踩在碎石路上发出细碎的响动。来人穿一双洗得发灰的布鞋,裤脚挽到小腿,走路时膝盖微弯,步子不大却很稳。
岑晚月走到他身后三步才开口:“他们不信你?”
李承恩没有回头,把烟头扔进树根旁的土坑里,用鞋尖轻轻盖住。“信不信不重要,程序已经开始了。”
“查供电局记录、找证人、等派出所消息。”她站到他身旁,抬手扶了下眼镜框,其实她并没戴眼镜,“等一圈下来,事都凉了。”
“所以呢?”他问。
她笑了笑,左耳垂的小痣轻轻一动。“换个办法。”
说完便转身离去,背影干脆利落。李承恩没拦也没问。他知道她做事从不空手。
十分钟后,岑晚月从自己屋里出来,模样全变了。她披了件灰呢子大衣,领子竖起,袖口磨了毛边,一看就是单位淘汰下来的旧物。头上盘了个髻,插着一支黑塑料发卡,鼻梁架起一副黑框眼镜,镜片厚重。手里拎着个旧皮包,边角开裂,用铁丝缠了两圈。
连走路也不一样了。原本腰板挺直,如今微微驼背,肩膀塌着,脚步放慢,连呼吸都轻了几分。走到巷口,她对着墙上一块玻璃碎片照了照脸,低声念道:“根据《民法通则》第五条,公民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声音一出,她自己差点笑出来——太假了,字正腔圆,像是广播站临时播音员,不像真人。
可她就要这个效果。
她知道周大龙这种人,最吃“上面来人”这一套。你太强势,他会防备;你太生嫩,他又瞧不起。最好让他觉得你是个刚毕业、懂点条文但好糊弄的小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