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红色纸袋往柜子里推了推,又把台灯调暗了些。 然后,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本子,翻开一页,写下一行字: “五月十一日,凌晨五点十八分,李国栋带六人至店外,踹门两次,扬言砸店,未入内。全程记录。” 写完,他合上本子,放回抽屉。 指甲缝里的黑灰还在。 他没洗。 他知道,这才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