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人妖两个字,几个人的耳朵都竖起了,异口同声的说道:“人妖,你是说......”惊讶之情溢于言表,只是没人敢提起那个名字。
“不错,就是他,八千女鬼乱朝纲。”安若素点了点头。
安若素的命不好,前半辈子虽然安稳,却总是受人欺负,后半辈子不会受人欺负了,却不再安稳。当然,现在说的是他的前半辈子,也就是受人欺负的时候。
直隶阜城,虽然离京城很近,却没沾到什么光,一直以来,不是穷,就是很穷。穷人本就该受到欺负,不管是在大明朝,还是往后几百年,都不会变。要是说哪个穷人没受到欺负,那不可能。想当年,咱们太祖皇帝也是被欺负的忍不过了,才举起大旗造反的。当然,当然,他最终也完成了从穷人到欺负穷人的转变。
不过,太祖皇帝比安若素幸运多了,至少,他没有那么个混球爹。安若素的爹是个赌徒,嗜赌成命,而且还是逢赌必输的倒霉鬼。要债的人追上门要债的时候,他爹看着倾家荡产的家,还有躲在屋角瑟瑟发抖的母子俩儿。突然,他爹意识到自己还不是一无所有,至少,还有老婆和儿子。于是,他们母子俩儿被卖给别人抵债,安若素又被中间人以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客栈老板。
十两银子,是二十岁的安若素的身价。
安若素被卖到客栈以后,除了要每天做粗活外,他还要兼任清洁工,仓库保管员,跑堂,马夫等等等等。即使这样,他还是经常挨骂,在老板喝酒吃肉的时候,他还要擦洗食客踩踏的地板,每一个孤独的夜晚,他只能独坐在柴房中,看着窗外的天空,怀念着不久之前偷偷自杀的母亲。
他已经很知足了,他能吃饱饭,这就够了,不是吗?
日子日复一日的过着,他也习惯了服从和被欺负,只是希望可以活下去。这样屈辱而平静的日子终于有一天被打破。
这一天是天启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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