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权的副市长。王一成利用自己的职权,大肆贪污受贿。潘伟成是王一成的秘书,对王一成的贪污受贿的情况非常清楚。
为了拉拢潘伟成,让潘伟成与自己拴在一根绳上,王一成借着关心潘伟成的名义,经常送给潘伟成钱物。王一成对潘伟成解释,说是什么灰色收入,在体制内混的人,如果单纯依靠那点工资生活,简直就是苦行僧,谁还愿意往体制内钻啊。对于这些灰色收入,大家都心知肚明,无非就是多少的问题。
潘伟成自己也知道,这些钱财绝对来路不正。不过,王一成毕竟是大权在握的副市长,是潘伟成服务的市领导。潘伟成只要还想在市政府里工作,绝对没有胆量拒绝王一成给他的这些钱财。
拒绝了王一成,就等于标榜自己的清白,就等于站到了领导的对立面上,将来就等着穿小鞋吧。
当年还没有廉政账户这个措施,为了将来有个退路,潘伟成将每一笔钱全部存起来,没有动过一分一文。
然而,潘伟成尽管小心翼翼,最终还是中了王一成的圈套,成了王一成的替罪羊。
在济州外环路建设工程中,王一成接受承包商阳城宏达公司的巨额贿赂,向济州公路局施压,要求他们在招标中做手脚,让宏达公司中标。
济州公路局不敢违背王一成的意志,在招投标中严重违规,最终让宏达公司中标。
宏达公司不过是一个壳公司,本身并没有建设市政工程的实体。宏达公司中标之后,开始将工程进行层层转包,自己从中赚取工程预算差价。
经过宏达公司的层层转包,最后承接负责工程建设的单位,都是一些没有任何施工资质的乡镇工程队,工人都是农民工,连图纸也看不懂。
由于宏达公司盘剥的非常刻薄,工程最终转包到这些小工程队的时候,利润已经非常微薄,如果稍微管理不善,甚至就会赔钱。
为了增加利润,这些小工程队就开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监理部门早就接受了宏达公司的贿赂,形同虚设,对于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整个工程成了名符其实的豆腐渣工程。
就在外环路工程顺利验收的第三天,外环大桥轰然倒塌,造成了十二人死亡,几十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
特大事故出现了,岭南省成立了专案组,开始调查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非常明显,工程质量低劣,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造成大桥不堪重负,使用三天就轰然倒坍。
追究责任的时候,作为工程建设主体,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