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姐妹之二妹篇 十一(1 / 3)

?沈玉燕决定来一个“新官上任三把火”,而且这“第一把火”就要针对管理层。沈玉燕以业务经理,兼任工厂内部总管的职权,下达了一系列的命令。首先取消管理层的吃住补贴,这些人已经在工厂有吃有住了,还需要什么补贴吗?工厂供他们和家人白吃白住不算,还要给他们钱花,这也太客气了。第二管理层每两人一组,相互监督,相互看管,严禁以权谋私。每一个月交换一次搭档,而且需要公布成绩。凡是查出有人以权谋私的话,这个人开除出工厂,搭档扣除三个月的工资。要是两人联手的话,一起离开振兴纺织厂。情节严重者,不但要通告同行,甚至于移送警察局。第三所有费用实报实销,不再提现。每一个业务员不但要控制活动经费,而且需要报明细账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话,一定要严肃处理。不但管理层要这么做,就是沈玉燕这个经理也必须这么做。凡是超出的,或者不能报销的,都要自己付钱自己解决。这把火烧伤了管理层,也让大多数的工友暖和了。

沈玉燕的“第二把火”烧到了“皇亲国戚”。凡是在振兴纺织厂游手好闲的“皇亲国戚”们,除了一些有本事的继续留任之外,其他人全部离开工厂。这些人不但帮不上忙,而且只会捣乱。振兴纺织厂要强大,要想发展,必须把这些“害虫”赶出去。沈玉燕当然知道这么做会得罪李家的亲戚们,更会有人去向李默告状。但是李默把工厂交给了沈玉燕,沈玉燕一定要全心全意管好工厂。没想到这些去告状的“皇亲国戚”们,不但没有告状成功,而且被李默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最后李默答应大家,每个月给他们一些钱,但是不准他们继续去工厂“祸害”大家。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大家更加相信沈玉燕将是问未来重要的管理者,李默这才会这么支持沈玉燕。

沈玉燕的“第三把火”烧在了自己身上,不,应该说是烧到了工厂业务员身上,其中也包括沈玉燕本人。沈玉燕要求所有业务不但给自己定下业务指标,而且制定奖罚措施。业务员根据自己制定的指标,确定基本工资和在工厂内部的地位。完成任务之后就能继续留下来,超出指标的那部分可以拿不少的提成。包括沈玉燕自己在内,要是完不成指标的话,就要自己离开振兴纺织厂。第一年是自己定标准,第二年开始根据上一年的标准加百分之十,制定为第二年的标准,第三年是第二年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一十,以此类推。也就是说业务员们不但要保证完成任务,而且以后要每年递加。振兴纺织厂的业务员是全上|海最好的,只要他们愿意努力,有振兴纺织厂作为靠山,绝对能有大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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