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吞 并(2 / 2)

其千金购得,带回北京?估计是后者。因为据野史记载,陈沅进田畹府前,混得就很不错了,琴棋书画都能来一手,歌唱得好:“自树帜乐籍而后,艳名大著。凡买笑征歌之客,都唤她做沅姬。那沅姬的身价既高,凡侍一宴的须五金,为度一曲者亦如之。走马王孙,坠鞭公子,趋之若鹜,大有车马盈门之势。即词人墨客,凡以诗词题赠沅姬的,亦更仆难数。”

陪一顿饭,唱一支歌,都要那么高的出场费,看来田畹掏了千金相求的说法,不会是假的。即使这样,人家还不愿意呢。嫌田畹太老了。陈圆圆骨子里就是爱少年英雄。难怪日后碰上吴三桂,一拍即合呢。

她虽力拒,鸨母却见钱眼开,加上不敢得罪藩府,还是硬把她推进田畹这个老家伙怀里。陈圆圆到底是金粉秦淮培养出来的,一入田畹藩府的私家歌舞团,立马艳压群芳,成为一姐。

各路王侯将相,都很羡慕老国丈会引进人才,晚间常来铁狮子胡同串门,为的是亲耳聆听圆圆的美妙歌声。田畹自然明白近期为何门庭若市,倍感骄傲。又请乐工琴师,不断为圆圆量身订制艳词新曲,总能带给满座高朋以无限惊喜。田畹通过圆圆搞公关,大家既陶醉于圆圆的一颦一笑,又大加赞美主人的好客。是啊,美是需要分享的,在分享中增值。

如果说陈圆圆以前尚只是秦淮河上的地方歌手,现在己成为首都的红星了。好些新歌一经她演唱,就被各个王府侯门的乐班仿效。没几天就传遍街坊。陈圆圆的唱腔,如同一股秦淮河的香风,北漂而来,席卷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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