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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霍青桐,乃是金庸笔下的一名奇女子。
黑水河之役,霍青桐的智谋大放异彩,而心却伤痕累累。所谓心寒,也就是被最亲近的人猜疑吧?所谓坚强,也就是在四面楚歌的情况下,面不改色地调兵遣将。结局能够辨白一切,而在此之前,所有话语都是多余。尤其是所有人都深陷在香香的英勇中。可叹。青桐半生劳碌,呕心沥血地为族人出谋划策,竟然敌不过香香的意气用事。连老父,都称赞她勇敢,而她呢?也许连一句嘉许都没有。最后还落得一口鲜血。真是情何以堪。为了最后的一点骄傲,她负伤出走。只有师父们的高山寒雪,才能够慰藉她火烧一样的胸膛。香香的大团圆她实在是无力去看。何必挑战自己的能耐?要伤自己的心其实很容易。相见不如不见。而青桐亦叹,人生若只如初见,她仍然是翠羽黄衫,他依旧是红花会主,漠漠江南,他们暗怀情絮。她递出匕首,他伸手接住。无比滥俗的开始,却是他们的永别。而她的才华出世,为他的设想周全,却都敌不过香香的惊鸿一瞥。世人都容易同情弱者,而强者的悲哀永远只能背地泪垂。青桐的幸,是强,而不幸,亦是强。他们都以为以青桐如此坚强的外衣,世间的风霜,只是玩意。而他,也因为她的强,而失去保护的力气,反而心生嫌弃。一切是否天意?
她是大漠的英雄。荒凉地大漠历来是成就英雄的场所,异样地大漠风情也更容易让人产生“愿将三尺剑。直为斩楼兰”的豪情。她这样的女子,从来只适合和萧峰这样的英雄一起纵马驰骋。和萧峰一样,面对数千人,依然直斥“我萧峰何等英雄,竟然与你这种小人齐名”,她所有的温柔,只应该对萧峰这样的男子显现,才是琴瑟相谐。才能相得宜彰。
她是大漠中高高翱翔的鹰,天空本该是她地寓所,可她偏偏,爱上一只被江南的烟雨打软了翅膀的燕,他柔嫩的翅膀,只能够在江南温湿的天气中优雅的飞行,做他的少爷公子,又怎能忍受狂风暴雨的侵袭,飞越千山万水。在广袤的大漠中伴她飞翔?看吧,“难道我心底深处,是不喜欢她太能干吗?”他对自己扪心自问,得出地答案不得而知。却是人人皆知,他不是雄鹰,他的飞翔对于香香这样的小姑娘无疑是充满着吸引,他可以从香香那充满崇拜的眼神中得到一个普通地男人的那么一点点可怜的自我满足。而这种眼神,从来不会在青桐眼中出现,这是他的所有选择。
俗子胸襟谁识我!《书剑》到此,我已经无心也无力再做一次回忆,隐约记得,在《飞狐》中,多年之后。已是中年地陈家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