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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四日的凌晨,我到达了我的目的地——S市。
尽管我到达时,是夜晚与凌晨的交界地,可是,这城市早早地便就是灯火万家。
夜的黑幕怎么也无法阻挡这都市的璀璨耀目光芒的释放,都市仿佛被禁锢了许久,终于得了喘息之机,于是尽情散发它所能散发的。我无声无息的潜入他人的城市,悄悄的欣赏他们上演的一出出话剧,看着他们精彩的演绎着人生的百态。无论荒唐也好,奢靡也好,潦倒也好。都是他们的,从来与我无干系。
在公园的长椅上我轻轻地坐着,安静的等待着这阑珊灯火的黯淡,黎明的莅临。
可能由于身体太疲惫,急需休息,我竟就这么在长椅上睡着了。我是被一个貌似流浪汉的男人叫醒的。
他牵着一条狗,看样子是杂种的,白与黄毫无章法的在它的身上随意点缀,耷拉着耳朵。他手里卷着一卷报纸,看起来很新,不知是看的还是做其他的什么用途。身上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与黑色的短袖和蓝色的牛仔衬衫相配合,他的肤色属于偏黑的那种,胡子爬满了整个嘴唇,因此不得不向耳朵方向发展,头发不是特别长,但显得有点乱,年龄估计在35岁左右。个人整体效果在我看来与这奢华城市格格不入。
我醒的时候他正弓着身面对着我,面无表情。说:“一个人独占公园公共长椅可不好”。我尴尬的道歉,并把包抱在怀里,坐起。他很爽快的坐在我身边。
“看起来,你像是离家出走的”
“啊——。”我抬着头看着他,“你怎么知道?”
“看起来我猜对了哦,为什么离家出走?”
“受不了家里的管教,还有,学校的压迫和禁锢。”
“‘压迫’?这个词可是很严重的,不能乱用哦。”
“学校是我的牢笼,父母是羁跘我的枷锁。”
“唉,你还是年轻啊,规规矩矩上学,考个好大学,找个不错的工作,再娶个体贴的妻子,生一个可爱的宝宝,平平淡淡过完一生。你看多好,偏偏要出来风风火火的闯荡,然后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等到后悔,想要回到你说的牢笼与枷锁当中,那可就晚了。小屁孩!”他语气平稳的说道,“你看”他手指向我的包说,“你带了个包,有形的,里面装着离家所要的必需品,其实我也带了个包,你看不见,因为它是无形的,但我必须要把它填满,那里面装着我想回家所要有的必需品。我呢是千方百计要有个家回,你呢,挤破头想要把自己弄个无家可归。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