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魏金苗、魏晓风等人不敢迟疑,连忙跟着李铎跃下树,与再度围上来的尸群展开近战,掩护其余人往下爬。
浑身长满肉瘤和长毛,不成人样的大力尸猛地翻起身来,它大半个脸被轰得血肉模糊,双目已然失明,咆哮着胡乱挥舞双臂,一个不幸刚刚落到它旁边的男人被一击打飞,口中喷着血,落入尸群中,立时引起群尸分食。
李铎举起他的转轮手枪,指向这凶物破烂不堪的脑袋,打出三枪,威力巨大好似小型炮弹的子弹,把它的脑袋尽数轰碎,变成一具无头巨尸,又一次倒下,应该不会再起来了。
大力尸躯体巨大,身负大力,能轻易拍断大树,掀翻汽车,是非常危险的变种。尤其令人头疼的是,大力尸皮糙肉厚,一般子弹打上去入肉不深,简直像挠痒痒也似,脸盆大小的头颅中颅骨又硬又厚,比高级装甲还坚固,小小的脑子深藏其中,很难被子弹打爆,自然很难被杀死。
幸好李铎的枪威力足够大,乃是大大有名的W700大口径转轮枪,一枪足以轰杀成年大象,用来对付大力尸,再合适不过了。
这种枪本就很少见,在末乱之世中,毁灭性的大威力更使之成为人人艳羡的稀罕货,偌大的白鹤双城,W700数量不超过十把,只有李铎这等身居高位者才有资格配备,是关键时刻足以救命的武器。
“快快快!都他妈给老子利索点,时间不够了!”
尸潮回流,来势汹汹,马上就要形成包围之势,李铎扯着嗓子催促。
树上众人中,胆子最小、经验最少的人爬得最高,其中许多大多是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往下爬时,他们当然也是最慢的。
李铎毫不吝惜的使用他的转轮手枪,一枪接着一枪,把成片成片的游尸轰飞,转轮不断地摆出摆进,持枪者抖落弹壳,从衣兜里摸出子弹,五颗捏着一同装进去,全部过程行云流水般,快速绝伦,简直快过人的目光,弹壳落下,尚在空中时,子弹也正在飞出枪口。
魏金水左右手持成套的BLF31手枪,射速同样惊人,更难得的是枪法极准,弹无虚发,因为该枪威力很大,基本都是一枪撂倒一只游尸。他腰间的皮带是特制的,挨挨挤挤的满是皮囊,皮囊全部插着弹匣,打完之后立即掀起皮衣,更换弹匣,端的是潇洒俊逸,威武霸气。
魏晓风虽是还未长成的少女,但甚为剽悍,端着一杆现今的QM72霰弹枪,一枪打爆一个头颅,血肉横飞,打得最为凶狠,最为血腥。
另外还有数人,手持各种枪械,竭尽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