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涛惊危,距离遥远,需要各岛屿供给,然而各岛屿又有许多不开化的土著人。允许这些海商“普以王化”。作为奖励,商人分为三等,每等准可出海的船舶以及人员皆有限制。甲等准允出海船舶四十艘,共三十个名额。乙等三十艘,也是三十个名额。丁等二十艘,共四十个名额。
总共一百个名额,与新耕作方法普及,与蕃市性质一样,名额很少,算作一个试点。
可李威想法不是如此的,物以稀为贵。名额太多泛滥了,反而有可能不能募集款项。但苏州港一开,直通中原两京,看到更多好处,到时候不要自己劝说,有可能一些大地主与大户人家,会主动游说朝廷。水利不是一年之功,款项足够就行,没有必要一下子剥削商人过多。限额还有一门好处,数量有限,逼迫商贾发展造船技术,使自己船舶吨位增加。
诏书上又说了,不仅给这些商人“普以王化”的权利,对无主之岛,让他们自主经营。五十年后才交还朝廷,但允许保留十分之一的领地,作为封地,永久为子孙继承。除非犯十恶之罪,朝廷不会收回。可何为无人之地?即使这些商人将婆利、水真腊这些国家,当作无主之地,只要有本事占领,朝廷也不会过问的。交还前,全部由商人自己经营,交还后封地有经营权,但没有政治权与军事权。另外还有一个没有品阶的岛主称呼。当然,分成三等了,每一等占有的岛屿面积也各不相同的。反正是海外不属于朝廷的领土,因此面积十分巨大,不以岛屿数量算,而以面积算。毕竟各个岛屿面积相差很大。
但又下了一道命令,必须是无主之地。移防朝廷之时,不能有敌对势力存在。这也害怕一些商人,为了全部侵吞,勾引他部,暗中抵抗将来朝廷派来的管理人员。
这也很遥远的,五十年后,又是什么样子,谁也不能预料得到。留了这一手,防止万一。
其实中间又有一个埋伏。不保留封地,商人或者某些大户人家就不会动心。如全部保留,长久下去,只能成为辖居势力。因此保留了十分之一,作为动力。如果商人占领的岛屿超过数量限制,朝廷自然也不会过问。然而没有几十年经营,不会成为熟土,占的面积越大,经营就越发困难。以后交还朝廷,就会很可惜。因此,大多数商贾不会占有超过限制的面积。
这又是妥协的结果,作为李威想法来说,只要有能力,占的越多越好,朝廷各个官员,却害怕让这些商人面积多了,势力坐大,难以管制。
但大至走向没有改变,又听闻了泉州自己开始制造海船,更为李威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