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掉隐患,苏媚提议找家服装店买衣服,顺便避雨。
近乎于赤裸上身的李凡当然不会反对,血迹很难清洗干净,纯粹就是浪费时间,所以他的袍子被扯成碎片,扔在了密林,那些碎片至少能让寻血犬转悠两周时间,也算物有所值了。
女人在购买衣服方面决不吝啬,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苏媚找上的店面格调高雅,店面的中心是个硕大的金属球,释放出柔和温暖的光芒,站在金属球的旁边,李凡感觉很舒服。
“先试试这套衣服,还有橱窗边的那双靴子。”苏媚眼光独到,挑的都是新款,而且是店里最贵的衣服,从服务员叹服的神情中就能看得出来,她并没有查看贴价的标签。
李凡也不介意,在试衣间胡乱套在身上,刚走出来,立刻遭遇服务小姐的甜言蜜语,用她的说法,李凡就是人见人爱,狗见狗咬的帅哥,也就是正在试穿的这件衣服才能配得上他的气质。
这种鬼话骗骗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还差不多,李凡是什么人,半年前还穷得叮当烂响,为生活发愁,要是有女孩愿意嫁给他,那个女孩十有八九是脑袋出了问题,不是灌过水就是让马蹄子蹬过。
不过身上的衣服还行,李凡对穿着不讲究,能穿到身上的就行,再结实点就更好了,从小到大,他没穿过几次新衣服。要说这衣服有什么缺陷,就是贵了点,四个金币买一件衣服属于严重的败家行为,不过这是苏媚为他挑的,值得。
“李凡,这件衣服好看吗?”换掉皮甲,苏媚女人味十足。
“好看。”深呼吸,李凡由衷的赞叹,至于好看的是人还是衣服,只有他自己清楚。
苏媚可不这么认为,示意服务的女孩换来另外一套衣服。
五分钟以后,苏媚以全新的形态展现在李凡面前,衣服换了,仿佛人的气质也发生了变化,唯一不变的,是勾人魂魄的魅力。
“好看!”李凡一愣一愣的。
片刻后,苏媚摇了摇头,再次回到试衣间。
旁观者清,林诺却能意识到李凡的变化,这小子自从有钱以后,似乎不再那么吝啬了,居然还学会花钱讨女孩的欢心,这就是进步!傻子都知道,这种时候说好看,就是付钱的意思,可惜李凡并不了解女人,林诺认为这种程度也不够,他决定再接再厉。
“小子,想讨好这种极品女人是要下血本的,不想陪她逛遍商业街的服装店,就把她试过的衣服统统买下来,当然,要等她试完这家店的衣服之后。”林诺笑嘻嘻的指点。
“有这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