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你不能完全按照字面抠。要根据剧情和旋律来。”她教他呢。
“我没听过这首歌,更没看过这场电影。”他更老实了。为自己的浅薄而羞愧。
“难怪呢。我正好今天带着这盘磁带呢。今天你有耳福,给你听听。”她很豪爽。
“我不听了。”他不肯随便用别人的东西。他怕坏了赔不起。
“没事的。”她把磁带装进随身听。“京华”牌的。快进到那首歌曲的位置。
……
这是他平生第一次,仔细地,对照着原版歌词听英文歌。他听得有些呆了。这首歌竟真的像大海那样宽广。歌声竟如此的深情!歌手并没有竭斯底里的呐喊,但她在抒情和感叹中,唱出了从心底发出的呐喊的激越的爱情。壮志凌云,这部电影一定非常好看!
毕业参加工作多年以后,他才有机会看了这部电影。他为男主人公的个性和勇敢而折服。他更为战斗机的优美表演而折服,他更为男女主人公之间超脱的爱情而折服。
那天,他们聊了很多。彼此互相了解了一些。她叫蕾。来自涿州基地处。父母亲都是在岗职工。她比旭高一级。计算机专业的。年龄和旭一样大。
快下课了。他俩互相道别。“明天见!”他俩几乎同时说出了这句话。那张被揉皱了的留着他俩字迹的纸没有再被扔掉,而是被蕾认真地夹在了自己的课本里。
蕾喜欢极了英文。她喜欢旭并不喜欢的李阳的疯狂英语。她更喜欢美式英语。这两点和旭正好相反。可是,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一对迅速发展的好朋友。蕾读的英文读物很杂。有《走遍美国》,有《许国璋英语》,有英文原版的《格列佛游记》,《鲁宾逊漂流记》,《呼啸山庄》。她更喜欢英文歌曲。特别是历届奥斯卡金曲。她还喜欢看原声英文电影。她把所有这些她喜欢的读物,一概推荐给旭看。旭也很喜欢。他特别爱看《格列佛游记》和《鲁宾逊漂流记》这些通俗读物。他特别惊讶于作者的才华。作者能以最通俗简单的语言,表达出最完整贴切的意思。完全读通这些书,根本不必要掌握太多的生僻词。旭太喜欢了。他反复看了好几遍。一边体会着书中离奇的故事和情节,一边学习着作者遣词造句的艺术,真是享受。
蕾知道旭来自于农村。她力所能及而又不露痕迹的帮助他。她逐渐开始和旭一块吃饭。平时,她让旭带上两个饭盆去大食堂窗口和人们去挤,争,抢。她总是挑肉多的菜买一份,却又总是借口自己不喜欢吃肉而把大部分肉拣到旭的碗里。有时,她会和旭平摊一份钱,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