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这家伙打扮起来,还有些人摸狗样的味道!
只见林凡穿着一套线条干净利落的深黑色修身立领中山装,没有任何花纹和条纹点缀,显得简简单单,却又精神气十足,整个人看上去竟然有种风度翩翩的感觉,完全不能和平日里那个总是大T恤人字拖的邋遢家伙联想起来。
“有什么问题么?”林凡一面摊手说着,一面上下打量了自己一眼,并未发现什么异样,倒是夏家这两姐妹,看着自己的眼神总觉得有些奇怪。
林凡的体型看上去本就有些偏瘦,但却又是那种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衣架子身材,一身简单立领中山装套在身上,倒还真有几分改头换面的味道。
至于身上自然而然流露出的那种浑然天成的气质,并不是林凡刻意而为之,那种无数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无数次充当间谍一类的角色出入各种社交场所,对生死和名利早已淡薄又无所畏惧的熏陶,早已在他身上淬炼出一种就算是影帝来了也难以模仿的独特气质。
当他大T恤人字拖的时候,他就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邋遢汉字,当他穿着迷彩服带着装备的时候,他就是个混声上下充满着阴森狂野杀气的顶尖战士,当他穿着修身立领中山装和西服时,他又是个风度翩翩的绅士。
男人真正能够吸引女人的并不是长相,而是一股浑然天成的气质,林凡长得很普通,属于扔进人堆就找不着的角色,但曾经却征服过无数女人甘愿为他献身,这就是气质和性格的魅力,当然,偶尔也有他对女人脸皮厚得惊天动地的因素在里边。
“姐夫,还真没看出你还是个衣冠禽兽啊!”夏函赞叹道。
林凡耸了耸肩,但没有说话,因为他不知道对于小姨子的这句夸奖是应该感到高兴还是应该狠狠扇她两巴掌。
夏颖名下的财产虽然被瓜分殆尽,但夏家亲戚至少还没有做的太绝,车库里的几辆座驾虽然名字换了,但使用者任然是夏颖。
这妞真是有钱啊!
当林凡第一次看到夏颖车库里的几辆豪车时,不由得再次感叹了一句,里边最差的一辆车都是王妈用来出去买菜的宝马,其它的就不用说了,都是杂志和电视上的那些寻常人望尘莫及的奢侈牌子。
突然,林凡的眼睛一亮,指着停在最边上一辆毫不起眼的墨绿色JEEP牧马人有些激动的说道,“媳妇儿,我们就开那辆吧!”
夏颖眉头轻轻皱了皱,那辆JEEP牧马人当时买的时候只是图个新鲜,开了两次就再也没动过了,也算不上什么豪车,出去应酬谈合同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