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军和韩徐,都冲着男警察点了点头,表示了赞同。
而我买的二三十串烧烤,四罐啤酒,就放在了自己的位子上,李敖的离奇死亡,我自然是没了吃夜宵的心情。
“嗯……”
男警察将自己右手放在了自己下巴处,用大拇指和食指搓了搓自己的胡茬,然后又开口问道,“你去买夜宵,前后大概用了多久?”
“二十分钟左右,可能还不到二十分钟。”
“你去买夜宵时,死者还没有死去对吗?”
“是的。”
到此为止,男警察对我们问题的询问算是告了一段落,只是,我、唐军、韩徐三个人,作为李敖之死的目击证人,还是被例行公事,去到了警察局里,做了一番笔录。
而我作为第一目击证人,我的证词,自然是最为重要的。
但是!
从头到尾,当我将李敖是怎么死的,一点一滴的讲给询问和做笔录的警察听时,他们都露出来了狐疑的神采。
别得不谈。
如果我所言非虚,那个犯罪分子在杀死李敖之后,是如何当着我的面,就那么悄然离开了呢?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我也明白,我们那个寝室是封闭的,除了从门口出去,就没有第二条路,而在那个时候,我就守在门口位置。
对此,我心里的结论是,人虽然不能在那种情况逃走,鬼,却是可以的!
我和小七,在来警局的路上,就明白李敖之死,绝对不是人力所为。
然而,将这种神鬼言论说给这群相信无神论的警察听,他们会信吗?
不会。
所以,我自然是没有说。
笔录一直持续到了深夜,等我、唐军、韩徐三个人,回到了寝室以后,纷纷是倒头睡去了,今天是星期二,还有课,在我们睡觉前,我让死胖子王灿,帮我们三人请个假,以免被扣了平时分。
接下来,‘李敖之死’事件,一连过去了三天。
我和小七虽然知道李敖的死,应该与鬼怪有关,但是,我爷爷周十八留给我的《茅山手札》,上面只有捉鬼除妖之法,至于去调查那杀死李敖的鬼怪,对我而言,是一件鞭长莫及之事。
而就在三天后,也就是星期五的晚上,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看起来很年轻的男子,来到了我们寝室。
一进门,他就递给我、唐军、韩徐,我们三个,一人一张烫金的名片。
名片居中写着:‘汪有德侦探’五个大字,在旁边是有一个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