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隐形富豪(3 / 4)

混在美国当土豪 驾雾 3175 字 2021-07-01

基金会后,隐约明白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巨头们的正式亮相,无非是宣布领地,划清地盘。

安峰喜闻乐见,今后竞争少不了,如果是自己单打独斗,说不准被吃到连骨头都不剩,但现在有两个大家伙站了出来,换做谁都会投鼠忌器的。根据自己助理们说的,辛氏能源和布鲁莱恩基金会,一个石油巨头,一个金融家族,这就是一个拥有内部资金流通的组织……也就是俗称的财团。

当他们以个人身份出现时,安峰感觉不到有多强,但联合起来,各种大企业大公司的影子重叠交错,虽然是管中窥豹,大家也一直保持着沉默,你不说,我也不捅破,但怎么都无法掩盖强权横行的一幕。

所以它们实力很强。考虑到这点,安峰决定让出一部分股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保持51%就行,即是控股。巨头的帮助并不是白给的,自己得付出一点利益,大家才能更好的合作。而巨头们也知道,如果科技研发途中没有安峰的指导,他们什么都得不到,不光是已经出现的超级电池,还有研发中的超级芯片……都需要安峰的技术支持。所以大家互惠互利,对于这个决定,都赞同。

然后安峰谈到低调的问题,这方面经验丰富的助理约翰·亚当斯给了意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创立多家企业,把股权分散到它们身上,再考虑到保密程度以及以后的国际运营,我推荐离岸公司。”

专属会计哈迪·洛克也赞同:“从财务方面来说,离岸公司注册简单,对客户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保密,而且离岸公司没有所得税和印花税,在国际贸易中,能够合理规避不少税款。”

安峰听说过离岸公司,很好奇它们的避税方式。

哈迪推推眼镜,尽量简洁的说:“打个比方。合理合法的:a公司要卖给国外B公司一亿美元的产品,不考虑其他税款、成本抵扣,仅仅计算所得税的情况下:a和B直接交易,这一亿美元需要计算35%的所得税。”

“合法不合理的:如果a公司先把商品以八千万美元卖给自己的离岸公司,再通过离岸公司作价一亿卖给海外的B公司,这其中的两千万差价是不用计算所得税的,只有那八千万需要计算35%的所得税。总计避开700万美元税款。”

“原来如此。”安峰恍然大悟。

不过哈迪提醒道:“这种只是最最简单的举例!现在美国对离岸公司很警惕,想要避税,成本差异不能太大,价值一亿的货物,你作价五千万卖给离岸公司,IRs(联邦国税局)会像条野狗一样扑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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