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感动。
而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心里那只野兽又翻了个身,这次发出的不是咕噜,而是一声低沉的、带着某种占有欲的咆哮。
这个小东西在对他好。
用她仅有的一切。
没有算计,没有目的,就是单纯地、毫无保留地对他好。
这种好让他感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痒。
不是皮肤表面的痒,而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钻进血管里的那种痒。
像是有无数只蚂蚁在他的四肢百骸里爬,又痒又麻,让他想要伸手去抓,但又不知道该抓哪里。
前世他也被人好过。
可薇薇斯的好不一样。
她只是觉得他冷,所以把他从河边拖回来。
她只是觉得他饿,所以把仅有的土豆让给他。
她只是觉得他可能想吃面包,所以用干柴去换了一块发霉的黑面包。
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用她全部的家当,去供养一个她从河里捡回来的陌生男人。
这种行为,在前世那个世界,有一个专门的词来形容。
傻。
但李向阳不觉得她傻。
他觉得她……有趣。
非常有趣。
“薇薇斯。”他开口了,声音比平时轻了一些。
“嗯?”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薇薇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因为贵族先生是薇薇斯见过的最好看的人呀。”
“就因为这个?”
“这个不够吗?”薇薇斯歪着脑袋想了想,又补充道,“而且贵族先生看起来很有学问的样子,薇薇斯从来没有见过像您这样……这样……嗯……高贵的人。”
她说“高贵”这个词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既认真又害羞,像是在说一个她不太确定该不该用的词。
李向阳看着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心里那只野兽又开始躁动了。
好看。
学问。
高贵。
这个小东西对他的好感,建立在这三个词上。
换句话说,她喜欢的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身上的“贵族”标签。
如果他不是一个贵族,如果他不是长得好看,如果他没有表现出“有学问”的样子,她还会对他这么好吗?
不会。
这个答案让他感到一种奇怪的满足。
因为这说明薇薇斯不是一个无条件的圣母。
她有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