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深夜离家为拒爱(1 / 2)

玄女玄事 秋江鸿影 1605 字 14天前

在这个暑期里,有一个男孩常来找乐乐。这个男孩就是那个小学期间差点出车祸、又和乐乐一道读完初中的男孩。既是小学同学,又住得近,得了这天时、地利之便,这男孩就难免常来找乐乐。而和乐乐同村、且又一同读完初中的那个女孩,他却很少去找。

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常遇仙,从小学起,他就有点喜欢乐乐,现在他越发喜欢乐乐了。那种喜欢已经达到了喜欢的极限,也就是爱,他爱上了乐乐!尤其是乐乐毕业前夕,那精妙绝伦的一舞,更给他的心灵留下强烈的震撼,给他留下不可磨灭的美好印记:多才多艺、大气、端庄美丽,这样的女孩,谁会不想与其结为连理?“近水楼台”的他,在等待月亮的升起。

而乐乐呢?却不为所动,对经常来访的常遇仙,并不热情,甚至都有点讨厌。对于乐乐来说,什么爱啊、情啊的,男女之间的事,实在搞不懂!对常遇仙的炽烈目光,她只感到了威胁,威胁到自己的人身自由。对这块烫手山芋,乐乐只想抛掉。

恰好那位乐乐的同村女同学,喜欢常遇仙,乐乐就从中牵线搭桥。每次常遇仙来找乐乐,乐乐就带他去找那位女同学,然后,借故走开。但只要乐乐一走,常姓小子立马就变得心不在焉、魂不守舍,也立马走掉了。

慢慢地,那位乐乐的同村女同学也看出来了:常遇仙真正喜欢的人,是乐乐!而乐乐并不喜欢常遇仙,而夹在他们俩中间的自己,算是什么呢?强扭的瓜不甜,自己也不愿要那强扭的瓜!

于是,那女同学就来找乐乐,说:“别把自己不喜欢的人,往我那儿领!我那儿可不是什么失恋守容站!难事还是自己解决吧。”说完就扭头走了。

父母倒觉得那男孩还不错,高高的个儿,斯文的模样,虽不一个村,但近得如同一个村,有个如此的女婿,倒也不错。于是他们就私下对乐乐说:“现在儿女的婚事,儿女自个作主,如果是放在从前,早就把你许配给个人家了!依我们看呀,经常来找你玩的那个男孩,就很不错!”于是对经常来访的常遇仙,甚是热情。

面对如次境况,乐乐该怎么办?离家出走!这是她当时觉得惟一可行的办法。于是乐乐给父母留下一封家书,上写:“女儿不孝,如此不辞而别。好在过个三年、五载,我还会再回来。不要难过,且莫寻我,相信我的手段,不会令我挨饿!”写毕,放在日常吃饭的小桌上。然后挎一小包,悄悄打开屋门,跳出院墙,人就处在一地清辉里。

在月光的照耀下,乐乐就朝那座大山飞去。那座大山,就是在乐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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