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时吉祥·他于梦醒时分
文/沈南风
陆长卿又做梦了。
梦里他站在一座很高的山上,山下是翻涌的云海,云海尽头有一棵很大的树,树冠遮天蔽日,开满了白色的花。树下站着一个人,看不清脸,只看到一袭白衣,衣袂在风里飘。他想走过去,但脚迈不动。他想喊那个人,但嘴张不开。他就那样站着,看着那个人,看了很久。然后那个人转过身来,朝他笑了一下。那一瞬间,他看清了那张脸——眉目如画,眼含秋水,嘴角微微翘起,像三月里刚刚化开的溪水。
然后他就醒了。
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窗外的月亮很圆,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道银白色的线。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心跳得很快。那个笑容还在眼前,清晰得像刻在脑子里一样。他闭上眼睛,想再睡过去,想再回到那个梦里,但睡不着了。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上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是昨天洗过枕套,还没有完全干透。他深吸了一口气,皂角味钻进鼻腔,清冽的,涩涩的,像山间的风。
这是他第三次做这个梦了。第一次是三个月前,第二次是一个月前,第三次是今天。每一次都一样——站在山顶,云海翻涌,大树开花,白衣人回头,笑。每一次醒来,心跳都很快,快得像跑完了一千米。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不知道那棵是什么树。但他知道,那个笑容,他见过。不是梦里,是更早以前。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他想不起来,但身体记得。
陆长卿今年二十八岁,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每天的工作就是看稿子、改稿子、和作者沟通、和印厂对接。日子过得平淡如水,像一杯白开水,没什么味道,但也能喝。他没有谈过恋爱。不是不想,是没有遇到那个人。那个让他心跳加速的人。那个让他觉得,这一辈子,就是她了的人。他等了很多年,等到身边的朋友都结了婚,生了孩子,等到父母开始催,等到他自己都觉得,也许这辈子等不到了。但他还是等。不是因为执着,是因为那个梦。那个梦告诉他,有一个人,在等他。在很远的地方,在很久以前,在一棵开满白花的树下,等他。等他走过去,等他说一句话,等他认出她。
他翻了个身,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凌晨三点十七分。屏幕的光刺得他眯起眼睛,他调低了亮度,打开备忘录,在上面写了一行字——“第三次梦见她。白衣,长发,笑起来的时候,左边有一个酒窝。”写完,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左边有一个酒窝。这是他第一次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