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砰——”
连续十多声枪响,在空旷的厂房里炸开,回声嗡嗡地震动着耳膜。
那些混混举刀的手臂全都被子弹击中,血花在灯光下飞溅。
砍刀“哐当哐当”掉了一地,金属撞击地面的声音清脆而刺耳。
十几个人捂着胳膊,惨叫不已。有的在地上打滚,有的抱着手臂嚎啕大哭,鲜血从指缝里渗出来,在地上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暗红色。
“枪。”
阿贵的脸上满是震惊,嘴巴张着,牙签从嘴角掉了下来。
黑社会打架从来都是用拳头或是用刀,根本不会出现枪——这是警方和社团之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他没想到沈飞会这么大胆,竟然敢带枪过来。
而且不是一把两把,是十几把——陈辉手下的那帮退伍兵,每个人手里都端着一把手枪,枪口还在冒着淡淡的青烟。
沈飞赞赏地看了陈辉一眼。
这些开枪的人都是陈辉的手下,即使已经退伍多年,这些人的枪法依旧精湛——每一枪都精准地击中手臂,没有一枪打偏,更没有一枪致命。
沈飞转过头,重新看向阿贵,淡淡地说:“还是三声。”
他的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这种平静比任何怒吼都更有压迫感。
“你和你的这帮兄弟给我跪下,我可以饶你一命。
如果我喊完三声,有一个人没有跪,我保证你会被子弹打成筛子。”
他竖起一根手指。
“一——”
“噗通——”
沈飞的“一”还没喊完,阿贵已经跪了下来。
膝盖砸在水泥地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他脸上的嚣张消失得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他见过很多狠人,但从没见过一个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让手下开枪、还能面不改色的人。
“不想死的都特么给我跪下!”
阿贵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声音都变了调。
四十多个混混面面相觑了一秒,然后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噗通噗通”地全都跪在了地上。
场面异常壮观——偌大的厂房里,黑压压地跪了一片人,有的抱着受伤的手臂,有的低着头瑟瑟发抖,有的偷偷抬头看一眼沈飞又赶紧低下。
沈飞皱了皱眉头,扫了一眼跪了满地的人,语气里带着一丝失望:“吉米,你就是被这群软骨头给打败的?”
吉米羞愧地低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