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岁,退伍军人出身,走路极轻。他们绕到后墙,发现一扇铁皮门虚掩着,地上有新鲜脚印。
孙队长做了个手势,两人靠墙前进,另两个从侧面包抄。屋内安静,只有风吹铁皮发出的哐当声。忽然,角落里传来轻微响动,像是有人移动。
“里面的人听着!”孙队长喊道,“我们是派出所的,马上出来!双手抱头!”
几秒后,两个男人从麻袋后站起,脸色发白。一人手里拎着半截铁棍,另一个腰间鼓胀,似乎藏着什么东西。
“放下武器!原地不动!”孙队长再次喝令。
拿铁棍的犹豫片刻,扔下了棍子。另一个缓缓把手伸进怀里,掏出一本笔记本举起来:“我没跑!我是来交接物资的!我不知道犯法!”
民警上前控制住两人。搜身时,从第二人外套内袋摸出个小本子,封皮写着“送货记录”,里面全是代号与时间:
“甲三:周三晚八点,接头人穿蓝褂”
“乙五:周五换货,地点老砖窑”
“丙七:备用金已收,勿提账目”
孙队长翻到最后一页,指着一个名字问:“这个‘丁二’是谁?”
那人摇头:“我不认识真名,只知道代号。”
“你不认识,我们能查出来。”孙队长收好本子,“带走。”
当晚九点,派出所会议室灯火通明。桌上摆着地图、口供、笔记本和录音带。老张、陈警官、孙队长围坐一圈,还有两名户籍警和一名技术员。
“目前抓了七个人。”老张说,“三个是昨晚抓的,两个是在仓库控制的,还有两个是在南街茶馆蹲守时抓的。最后一个是从亲戚家猪圈顶棚上找出来的,臭得很。”
陈警官翻着笔录:“这七个人里,有两个负责转移赃物,一个是管钱的,一个是传话的。管钱的那个交代,他们每个月从‘上面’领生活费,三百到五百不等,由‘丁二’统一分配。”
“丁二找到了吗?”孙队长问。
“找到了。”户籍警递来一张登记表,“丁二是本地人,叫吴志国,三十七岁,原来是运输公司司机,三年前被开除。去年开始经常去居委会办公楼,和周大龙走得近。监控没拍到他直接参与,但他名下有辆三轮摩托,多次在深夜出现在案发区域。”
老张敲了敲桌子:“把人控制起来,先问话。”
第二天凌晨五点,吴志国被带到派出所。他个子不高,肩膀宽厚,脸上有道疤。进门坐下后就说:“我来修车的,你们找错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