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内“常见的军事载具”:
宇宙用战斗机器人:载员一至三人,战斗力不详。火力虽然不错,但装甲差,速度慢,目标偏大,操作繁琐,多用于星际特种部队,或用于拍摄电影、玩耍或观赏。
民用太空战机:乘员一到两人,战斗力约为100标准单位。特点是装甲薄弱,火力较弱,禁止装载飞弹(但这不妨碍民间工厂进行各种非法改装),主要武器为两门电浆炮或磁力炮。引擎功率多为一百Z至两百Z。多随商船搭载。标识编号为:(民)M——
军用太空战机:轻型乘员一人,重型乘员两人,轻型重速度,重型重火力与生存力,战斗力约为280-550标准单位。特点是装甲较差,火力一般,多装载飞弹,拥有两至四门电浆炮或磁力炮。引擎功率按年代和型号,为三百Z至一千Z不等。多驻扎在星际基地或搭载在军舰中。标识编号为:(军)J——
注:所有太空战机均无法在大气圈内使用。除非有特殊改装,加装大气圈模块。
小型武装飞船:乘员三到五人,战斗力可以标准单位1000为计算。特点是装甲一般,火力较好,多装载飞弹及对舰重型鱼雷,拥有两至六门电浆炮。拥有跨星系航行能力及超空间跳跃。引擎功率为一千五百Z至四千Z不等,标识编号为:(小型)X——
注:可进入大气圈活动,但每次必须经过休整。
武装商船:乘员最低三人,战斗力可按吨位计算,每吨可换算标准战斗力1个,特点是装甲较差,火力较差,速度一般,多装载飞弹,拥有四门左右的电浆炮和数座防空炮塔(可人工操作)。引擎功率最低为一千五千Z。标识编号为:(武装)W——
巡逻炮艇:乘员最低十人,战斗力可按吨位计算,每吨可换算标准战斗力3个,特点是装甲一般,火力较强,速度较快,多装载大量飞弹及重型鱼雷,拥有若干电浆炮和数座防空炮塔(必须配备操作员)。引擎功率最低为四千Z,最低吨位为一千五百吨,最高吨位不超过六千吨。标识编号为:(艇)T——
轻型巡洋舰:乘员最低二十五人,战斗力可按吨计算,每吨可换算标准战斗力2.5个,特点是装甲一般,火力较强,速度非常快,多装载多装载大量飞弹及重型鱼雷,拥有若干电浆炮和数座防空炮塔(必须配备操作员),至少有两门大口径主炮。引擎功率最低为一万两千Z,轻型的最低吨位为六千吨,最高吨位不超过两万五千吨。搭载有两架以上太空战机。负责搜索,可单一航行。标识编号为:(洋)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