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我是一名孤独的剑客,也是一名无情的杀手,一顶斗笠,一袭麻衣,一双草鞋,一柄从不离身的剑,这,就是我的全部。
我浪迹天涯,随遇而安,大地为床天为被,天下就是我的家。
人们都不屑我,因为我只有一副瘦瘦的身材,是个白丁穷光蛋;但人们又都怕我,因为我有一双冷厉的双眼,足可以让任何人往而却步。
其实我并不穷,我每杀一个人就可以赚得千两黄金,但我接生意有三个信条:一不杀好人,二不杀女人,三不杀孩童。符合这样条件的生意虽少,但钱是一定够花的。
我不喜欢守财奴,我喜爱天地放歌的豪迈,所以我钱来得快,去得也快,一掷千金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
每得到一笔钱,我只会去两个地方——酒楼和歌坊。
(二)
我喜欢喝酒,喜欢大坛大坛地喝酒,每次喝完酒我就会飘飘然,忘却很多东西,忘了我是靠杀人而过活的屠夫;忘了每次杀人前望向我的一双双乞求的眼睛;忘了逼税的官吏活活的打死了我的乡亲;忘了这残暴的社会……总之,我会得到一种满足的解脱。
因为喝酒,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叫关羽,他也爱喝酒,也爱一醉解千愁。我俩一见如故,你一坛我一坛,喝光了店里的所有的酒。
我俩那次相遇聊了很多,我告诉他我很孤独,告诉他我的父母被官吏活生生打死,告诉他我复仇杀了那些官吏却引来了灭村之祸。
关羽听了后大发雷霆,当时就要拉着我杀进府衙,但我劝住了他,我只说了一句:“算了,我看透了。”
我俩惺惺相惜,我知道,我从此有了一个朋友。
但我却很痛苦,因为他,是刘备的义弟,而我的下一单生意,目标刘备!
刘备是我憎恨的汉室之后,却以卖草席而生。
一年过去了,我没有动手,雇主催了又催,我只回了一个字:“等!”
要等多久,我也不知道,我的心痛苦并矛盾着,我希望刘备给我一个杀他的理由,但是刘备却一直碌碌无为。
我只清楚一件事,因为关羽,或许我只有一直等下去。
(三)
我没有女人,但不代表我不需要女人。
歌坊,是解决我生理问题的最佳地点。那里有女人,有我需要的女人,因为我从这里离开时,可以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给她们钱,她们给我身体,仅此而已。
相比之下,我最喜欢的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