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七章、冠军难当(5 / 6)

束后的三年之内,选手不得未经“亚洲偶像制作有限公司”的同意就和其他唱片公司签约,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并不是说完全不能和别的公司签约,有些去意已决和作为陪衬选出来的歌手,去到其他公司也是可以的,但必须要经过公司的同意,并且要付出相应的违约金。

其实这一条更多是为了限制其他公司耍手段制定的,就像之前鬼妹那一组里边的高盛美,已经签约别的公司了,然后又来参加比赛,目的就是为了借助这台节目增加曝光率提高知名度。比赛结束之后就会回到原来的公司去,以新签约歌手的身份出现。

高盛美是莫非知道的歌手,还能够及时地拦下来,不让对方公司的计划得逞。但是亚洲区域那么大,将来还有可能到更大的范围,莫非就不可能了解到那么多了,所以必须要在初期的时候就把这一点遏制了。

现在这种情况就出现了,真田建一和另一位台湾歌手叶锋,这两个人就并不打算留在香港发展,而是要回到曰本和台湾去签约其它的唱片公司。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就需要先和名匠音乐签署一份艺人合约,然后再转约到别的公司,对方公司则需要付给名匠音乐一笔违约金,这就是造星带来的收益了。

反正名匠音乐现阶段也不是多么缺人,而真田建一和叶锋又都是有下家接手的,莫非对这两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期望,记忆中更是没有两人的任何资料,干脆赚一笔钱放人就好。

草艋仔以被淘汰的身份获得一份合约,并且公司还会大力培养他们,没有比这个更好的结局了,三个人当然会选择签约。

姜淑娜在最早的时候就被媒体传为莫非内定的冠军人选,别的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在她这里打主意,人家选定的艺人都要挖,那可就是冒着翻脸的风险了。而她本人又因为莫非的看重,更是不可能会选择其他公司,留在名匠音乐也是必然之中的事。

最后剩下一个许至安,他倒不是没有公司要,甚至连华星唱片都找上了他。但是就香港娱乐圈的现状来看,莫非的造星能力是毋庸置疑的,而且留在名匠音乐的竞争也比其他公司小,许至安也不想背上一个叛出的名声,最终还是选择留在了名匠。

把该签约的歌手签下来之后,莫非还要再去处理另一件事情,为了确保周蕙敏稳稳拿到冠军,并且不会在决赛中出现失误,给节目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必须要在决赛前的两天时间里,给周蕙敏进行一次稳定状态的突击练习。

自从《亚洲偶像》进入晋级赛以来,就有媒体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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