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杀人灭口的好地方
蜜雪儿说了个名字,胖女立刻一声尖叫,强行插入:“我记得这个人。这个人已经死了,上周他出车祸了,电视报道了那场灾祸,我记得他车上只有一个保镖幸存,但也被严重烧伤,另外三名同车保镖都一起死了。”
蜜雪儿张大了嘴,愣了一会神,低声喃喃:“不是他吧,哦,还会是谁?
安锋耸耸肩,轻松地说:“你有两拨暗杀者,一拨是为了灭口,一拨是为了复仇。你还有一对追踪者,是想拿你当诱饵,或者绑架你后从你这里得到点什么……至于这些行动各自是谁于的,你自己去想吧。”
蜜雪儿眨巴眨巴眼,立刻快速的说:“先生,不知道名姓的先生,孟菲斯先生能做到的事情,你也应该能做到,是吧?也许他做不到的事情你也能做到,要不然他不会向你求援的。”
安锋咧咧嘴笑了:“我收费很贵的,你所有的资产也雇不起我,而且,谁说迪尔能做的事情,我也打算做一遍?这不关我的事,你自求多福吧。”
“等等,等等,我有话说……你其实不必囚禁我二十四小时,我跟你们去苏格兰。好吧,我已经不适合在伦敦生活了,我需要换个地方,也许是外国,也许是座小城市……天哪,难道我后半辈子要与繁华无关,我要每天守在小城市里,看熟悉的人,见熟悉的景色?商店里的商品百年不变,没有最流行的香奈儿,coach,卡地亚……想到我今后只能穿一身超市品牌,我就想哭。”
众人齐齐翻了个白眼:得了吧,你现在穿的是早市地摊货好不好?
稍作停顿,蜜雪儿想起什么,大声叫道:“帮帮我吧,把我护送到纽约,我有一个同学在纽约,我去投奔他。我有钱,我可以在纽约找到职位,我可以在纽约生活下去。那是座大城市,我喜欢大城市,我喜欢繁华。”
安锋站在蜜雪儿身边,好奇的观望了一会,他似乎难以确认眼前的动物是何类型。停了一会儿,他轻轻点点头:“好吧,七十英镑可以送你到苏格兰,然后你从苏格兰买一张机票去纽约,这样,即使被人追踪,也只会查到你去了苏格兰。”
蜜雪儿一声欢笑,连忙催促道:“好吧,达成交易。快把我解开,我饿了。我要喝你喝的那种酒,还要一份牛排,八成熟的。色拉中我不喜欢有高丽菜,我要甘蓝、苹果、西红柿与胡萝卜,如果有点洋葱也可以接受,但我要千岛酱拌的色拉,不要凯萨酱、维可多酱、波尼斯酱,我不喜欢蒜茸酱、浅胡椒蒜茸酱,以及咖喱酱,也不喜欢乡村蛋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