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一凡低下头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时候,才愕然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不列颠军官制服,手上还拿着刚买的螺纹手杖,腰间插着一把老式手枪。
搞清楚自己的身份后,林一凡回头看着成排的美国大陆军士兵,追着英国红衫军到处跑。
这个时代的枪,线膛枪的有效射程也180米,而实际飞过百米就不知道子弹飞去哪了。
英国红衫军装备的滑膛枪射程更低,差不多一两百步距离,都快贴脸射。
十八世纪的火枪和现代枪械比起来,可以说稍微远点就没有精准度可言,打一枪装几分钟子弹,远了准头完全靠蒙,而不是指哪打哪。
成排的士兵站在一起,几百把枪同时开火才能形成有效杀伤能力,看上去就像两方士兵拿着枪械玩排队枪毙。
这个时代拼的就是士气,和列兵不怕死的精神。
前排倒下的,后面接着顶替上去,在军官的指挥下同时齐射。看似很蠢的战术,却成功的让十八世纪的不列颠联合王国,统治了大半个地球!
欢迎来到排队枪毙时代!
然而,林一凡现在得跟着溃军一起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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