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姆,你听好了,发布新闻之后,要让全体成员远离巴格达。”
“除了各地情报人员和保证机构运转的必要成员外,都离开。”
听到这个破天荒的决定,什姆愣在那里。
老首领曾经说过,别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但也不能脱离本分。
越是分散,敌人就越不可能拿下有生力量。
但巴格达,这可是迈赫迪军占领的重镇。
正因为伊拉克人心中认同巴格达,有着浓烈的情感,所以征服这座城市,显得格外重要,也让巴格达成为无数兵家必争之地。
林枫看穿什姆的犹豫。
“你有意见?”
什姆身子抖动,连忙表示不是那个意思。
少主已经是首领了,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但如果舍弃了巴格达,大家伙儿又要去哪里呢?总不能打游击吧。
一两个月游击没问题,两万多人打一整年游击,目标太大!
再说了,整个迈赫迪军擅长什么?攻城和守城。
无论是攻是守,都是要依托于一定地面堡垒的。
巴格达虽然破破烂烂,但起码大伙儿熟悉地形,还屡次逼退多次进攻。
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要去一个地方重新开始,也意味着要流浪,要再次启动征途。
什姆一鼓作气,把里里外外的糟糕因素总结一遍。
可即便如此,林枫还是用冷漠的眼神盯着他,下命令道:“过去的荣光,不可追溯。”
“我们要做从前没做过的事,就要意味着危险加倍。”
“迈赫迪的全体士兵,早在入伍那天,就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危险存在吗?当然。
但士兵早已经承诺献出心脏,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至于“巴格达是老基地”的观点,林枫很不认同。
事实上,巴格达也不是一开始就属于迈赫迪。
几经易手,才得到基本控制权的建立。
城市被一遍遍轰炸,外部间谍渗透,防守意义也不大了,与其在废墟上重建,还不如另起炉灶。
林枫淡淡道:“想要驻扎下去,大本营的选址很重要。”
“我们距离真正的强军,还有很大距离,要选择一个适合生产的地方,扎根下去。”
“伊拉可的大城市,又不只是巴格达一个。”
“就这么决定了,你走的时候顺便把通信部门的欧达叫过来。”
林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