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人酒吧打工的时候,他啊看到了酒吧里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大家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激烈地争论着:“不不不!这里应该用‘我们的’,而不是‘我的’……”
“那那样就不押韵了……”
“但是意思正确。”
“其实我倒觉得可以这么改……我们为什么不能用抒情一点的曲子来改呢?”
“抒情?我觉得不配楚的风格。”
“可是利物浦的《你永远不会独行》也很抒情,感觉也没什么不好啊?”
“那是利物浦,我们是狂帮!”
“要热血!要激昂!要慷慨滂湃!梆梆梆梆梆——慷慨激昂!伙计们!不要跟个娘儿们一样,温吞水似的!”
“我同意,节奏要快!没错,要快一点!”
……还有人则在角落里唱歌,他们中有的人只是是小声哼唱,有的人则直接引吭高歌。
楚中天站在门口,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温布尔人酒吧一夜之间换了老板也换了经营项目,从酒吧变成了歌剧院……“喔!楚你来了?”看到站在门口的楚中天,老板约翰很热情地招呼道。
“这是怎么回事?”楚中天被他拉了进来。现在他稍微放了点心——最起码老板还没变。
“我们在搞活动。”约翰老板指了指墙上贴的一张纸,示意他去看。
楚中天凑过去,发现那上面写着:
“征集为楚而作的球迷歌曲!原创改编都可以,风格不限,但是要适合在球场上唱的!最后被选中的作者可以在本酒吧免费享用一个星期的各式啤酒!”
他扭过头来看着热闹的酒吧。
约翰老板得意道:“看样子大家都很热情,哈哈!”
“嘿,楚!”杰克逊看到了和约翰老板站在一起的楚中天,向他举起手臂挥舞,“来听听我们给你创作的歌曲怎么样?”
“楚来了?”一群正讨论地很热烈的人听到这句话,纷纷抬起头来。
“还真是楚,来吧!来听听我们的!”
“我说楚,你喜欢哪种风格的音乐?金属还是朋克?”
“皇后乐队的歌怎么样?不喜欢?那么我们可以换绿洲乐队(Oasis)或者U2的,你觉得怎么样?其实我挺喜欢酷玩乐队(Coldplay)的,你听过他们的歌吗?《Yellow》真是一首好歌啊……”
“你觉得这段歌词怎么样,楚?‘我们有一个中国男孩,他会踢球还会功夫!他在场上不知疲倦,跑个不停!所有人都怕他,除了我们!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