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地派人杀他,他也不会和他们产生仇恨,更不会下决心把他们连根拔起。
天作孽,有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我没想到……我会败得这么惨……”King苦笑一声:“我到现在还不明白我是怎么败的。”
“真正无敌的人是不存在的,”孟星辉淡淡道:“每个人一生中,总要尝过失败的滋味,才能够低下头来,踏踏实实望着脚下。”
“如果是以前,你跟我说这些话,我可能理都不会理你,但是现在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只可惜……我败得太惨了,连重新开始的机会都没有……”King的语气很平静,他似乎已经接受了这样的命运,“我想问问你,你以前失败过吗?”
“应该说,有一段时间,我从来就没成功过……”孟星辉思绪飞回到那段不堪回首的曰子,那时候他还是个草根中的草根,四处打工赚钱攒学费,每天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只为了一口吃的,不过到了现在这个层次上,他却又忽然觉得,那段经历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财富。他最感到骄傲的是,他并没有因为艰苦的环境就自暴自弃,也没因为在漂泊的曰子里曾经无数次遭人白眼而怨恨四周的人群,怨恨这个社会,反而更加发奋图强,姓格磨练得更加坚韧,他真的要感激那段岁月。
King也想起了以前,他的父亲被政敌陷害,家破人亡,他从一个上流社会的贵公子沦落成小乞丐,四处流浪,挨饿受冻,遭人白眼,幸好遇到那个古怪的华夏老头,传了他一身惊世骇俗的武功,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杀人,就是在艺成之后,将三明治店的老板一家三口全部斩杀,原因就是当年他饿极之下偷了那老板店里的一块面包,被那个老板发现,揍了个半死。
将三明治店老板灭门之后,King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乐趣,他心里对这个社会充满恨意,他想报复,他想让全世界的人因为这个当年被他们蔑视的小乞丐颤抖,他喜欢这种将别人的生命掌控在手中的绝对权力,也很欣赏被杀的人临死前那恐惧至极的表情……所以他成为了一名杀手,并且越来越出色,很快就在暗黑世界闯出了赫赫名声。
直到后来,他的伯父重新在瑞典政界崛起,他的家族也重新开始闪耀,而他也重新回到家族的怀抱,享受贵族的生活,但是他在背地里,一直没有放弃他自己的事业,对于King来说,贵族的生活固然尊崇无比,却远不及他“暗黑世界之王”的生活那么多彩多姿。
他从来没有品尝过失败的滋味,一直以来,King就是无敌的代名词,但生平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