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二百九十九章 哥谭音乐节(一)(6 / 17)

个黑帮老大当儿子,怎么还不安享晚年,从歌词来看,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不错,最后怎么会落得这个下场呢?

紧接着歌词开始快速切换,诉说着老头年轻时的辉煌,从参加教父的晚宴,到目睹格雷大街的灯火通明,再到被人陷害流落街头,与同样是底层人的妻子成家生子,妻子死亡,儿子长大。

中间少不了埋怨儿子不学无术的语句,更多的则是尖锐的指出这个时代的黑帮最致命的弊病,充满秩序即将崩塌的悲剧视角。

可是忽然画风一转,哥谭小子开始借上个年代的老人的视角,对哥谭出现的新东西表示新奇,颇具黑色幽默,他说上个经历冰封时代的还是恐龙,黑帮老大们忽然成了到处打洞建冷库的鼹鼠,哥谭警局的装备像是他妈的要把澳大利亚打下来,他要是有个女儿绝对不会让他们去对杵在楼顶上的蝙蝠侠尖叫。

直到最后的最后,他才终于说出他到底在和谁打仗——有个黑帮占了他孙子新学校的地,还绑架并杀死了他孙子的同学,他们现在正打算夺回土地。

歌曲的最后一句话颇具黑色幽默的说,他竟然有孙子,孙子竟然有学校,而一个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60多年的人,竟然真的能有机会去夺回他的土地。

歌曲叙述最后的画面停留在越来越多的血液涌出来,变得像是小水洼,血液镜面般的表面反射出乌云破开后落下的第一缕阳光和这位老人临死之前震惊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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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确实借鉴了某些朋克音乐的元素,但更多的是哥谭这座城市充满矛盾的黑暗历史所凝聚出来的音乐性,黑暗,但却绝不仅仅是黑暗。

《哥谭之王》这张专辑名字让人以为,可能又是某个自大的青少年觉得自己是某座城市的王者,写那些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和自己的好哥们好兄弟争霸城市,把敌人全都突突了的故事。

但事实上与之完全相反,这首歌曲的歌词采用的是虚实交替的方式,讲的是一个已经年老了的底层黑帮打手最后一次为自己的老大卖命,被敌人一枪打中,倒在血泊之中等死,并在临死之前幻想出了一系列画面的故事。

所谓的哥谭之王,其实只存在于这个老头的幻想当中,哥谭小子站在这个老头的视角上,用极其愤怒的语调,如机关枪一般揭露了哥谭底层那些最为血淋淋的黑暗。

当你是一个黑帮打手,你的儿子也一定会是,你的孙子也一定是,但这甚至不是因为黑帮威胁你,你甚至要为你的亲人能在黑帮这里讨口饭吃而感恩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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