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则是有些不情愿的问道:“警察同志,我和我女儿都有点受到惊吓,能不能不去啊,我们两个想早点回去休息。”
“您最好还是做个笔录,要不然没有人指认他的话,证据就会缺少,到时候不好判他,您手里那东西也是证据,我们都要取证的。”警察向林母解释道。
林文静在一旁紧张的说道:“警察叔叔,这个东西可是从闻古轩刚买的,连收据还有银行转账的单据都有,肯定不是什么赃物,您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问闻古轩的老板,对了,刚才上你们车的那个男同学也能证明。”
警察哭笑不得的说道:“这位同学,没说你这东西是赃物,我们说是取证。因为那个人抢了你的东西,除了口述的证词,还要有对应的证据,我们要从这上面提取那个人的指纹才能证明他抢了你的东西。你放心好了,法律是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我们是不会没收你的东西的。”
林文静听了警察的解释,不由的松了一口气,仔细考虑了一下,最后还是同意去派出所做笔录,只不过没有上警车,而是林母开车跟着警车一起到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