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被海和毕福二人囚禁的案,很快就开庭审理了。赵勤最终还是给林丽联系到法律援助机构,对方也派出一名律师,为林丽进行辩护。
这个案件其实并不复杂,海和毕福的口供,加上林丽的笔录,都非常清楚。法院以非法拘禁强奸抢劫罪判处海有期徒刑十五年,以非法拘禁强奸罪判处毕福有期徒刑十一年。因为林丽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海和毕福赔偿自己财产损失的同时,还要赔偿自己精神损害费八十万元。最终,法院判决海归还从林丽那里抢走的手机,项链,手镯,耳环等物,已经卖掉的,按照原物的实有价值折价赔偿。另外,海和毕福分别赔偿林丽精神损失费十万元,十八万元。
虽说梨山沟是个渔村,这些年海产也是相当走俏,可是海早就和父母分开过不说,又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除了村口的那座房外,根本没有其他财产。尽管法院把海那座房强制执行过来,并且进行了拍卖,许是担心海刑满释放后遭到报复,竟然没人敢买海的房。
到最后,只是毕福的家人支付了林丽十八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海那里,仅仅是追回了一条项链,以及**十元钱。海的房虽然以十二万元的价格,判赔给了林丽,不过,林丽也只能是眼睁睁看着,却处理不了。
法院按照林丽的要求,没有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媒体报道时,也隐去了林丽的真实姓名。对此,林丽还是比较满意的,同时,自己又进账十八万元,林丽心里变得更加踏实起来。
只是,随着日一天天过去,林丽始终还是纠结于要不要去见颜倾城,要不要把自己的身世告诉对方的问题上。
不同于林丽的纠结,赵勤自从带林丽回来,并在那座层小楼感觉到林丽那一声惊疑,必定是发现了什么之后,就一直派人对林丽进行了暗中的跟踪。林丽去银行的一幕,当然都落在了跟踪她的民警眼中。当天下午,银行的监控资料,以及被林丽扔到垃圾桶里的碎纸片就送到了赵勤手中。
看完林丽当天在银行的所在所为后,赵勤又来到银行,要求调取余晓鹏当时前来银行办理保险柜转让手续的视频资料。由于时隔近两个月,要想恢复已经被电脑自动删除的视频资料需要一段时日,赵勤此时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既然余晓鹏在这家银行有租赁保险柜,那么在其他银行,还会不会有呢?
经过局领导的批准,赵勤开始在观海所有具备保险柜出租条件的银行中,查找还有没有余晓鹏租赁的记录。不出赵勤所料,很快又在一家银行中发现了以余晓鹏的名义租赁的一个银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