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来人了(1 / 4)

伤之城 星空独者 3095 字 2021-06-15

范步伟心中明白,虽然办公室里面好像人不少,其实多数都是凑数的,他们没有什么能力,甚至有的都没有打过架,指望他们充门面装场子还行,真正动手是白费。

只能等大哥派人来了。范步伟暗暗着急,心中希望他们快点来。

就算来的是公安局长,欠债也得还钱,林正峰自持占理,所以并不惧怕,抱着肩膀在沙发上坐着。

“让让!”很快公司外面来人了,在围观的人群中分开一条道,走了进来。

进来的一共有四个人,这四个人都是贴着头皮的光头,顶上稍微长一点,大热的天穿着牛仔裤,白色球鞋,还穿着单夹克。

看见他们的装束,林正峰脸色一变,他知道这几个人绝不是普通的混混。这间办公室里面虽然有十几名男子,年纪大的小的都有。不过林正峰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他能看出来,这些人都不是混过的,如果动起手来,自己只要下狠手,放倒一个,其他人一定会害怕。

可是刚刚进来这几个人是典型的打手装扮。光头一个是看起来比较凶悍,对人能有一定的威慑作用,还有就是防止打架动手的时候被对方抓住头发。因为不论是什么厉害的高手,只要被人抓住头发,就只能任由别人按着一顿猛踢,这是只要有点经验的人就不会犯的错误。

牛仔裤也是这样人的特点,牛仔裤的质地较硬,韧性也比较好,在打斗中不容易开档,也不容易破碎。如果打斗的时候刺啦一下子开档,恐怕在有身手的人也会崩溃,没有人会在乎一个开档的高手。

再说说鞋子,按理来说打架最适合的是皮鞋,一脚足可以将腿踢折,不过也有一个问题,皮鞋适合打架,却不适合逃跑。经常动手的人都知道,没有人能总打顺风仗,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对方围殴,只有穿着球鞋,才能跑得最快,在被敌人围攻的时候,逃出去。

再有就是夹克衫,常理来说,这么热的天除了林正峰这样为了掩饰纹身的人,很少有人穿着长袖上衣。只有一种人例外,就是混混,而且是有经验的混混。他们穿着肥大的夹克,目的是为了万一与人交手,可以减少自己受伤的程度。

打架的人,一般都会有所准备,拿着各种家伙。这种人多数手上都很有分寸,比如尖刀,有经验的混混捅人的时候,绝不会捏着刀柄。因为整个刀刃都扎进去的话,很容易伤及内脏,后果会比较严重。

当然握在手中的时候,一定要是长匕首,让人看起来就发抖的最好,能把人吓住。如果吓不住,动手的时候也很少有人直接捅,除非是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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