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五章 ?捋一捋(2 / 3)

美国的最高法院,以5:4的结果,被判无罪,”

“这样的判决,同时使当时美国50个州和1个特区中, 48个州和1个特区制定的相关法律失效,”

“另外的两个州,怀俄明和阿拉斯加,本来就没有制定禁止焚烧星条旗的法律。”

夏菲又有些迷糊,这说明那位看来你有些意见的女士是对的啊。

作为一个东海人,她还第一时间注意到了另外一点,1984年发生的案子,直到1989年才最终被判无罪,也就是,官司打了整整5年!

打5年的官司,厉害!

“那位女士没有说的是,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导致超过四分之三的美国民众,非常愤怒,当时上任不久的美国总统老布什,直接建议通过一条宪法修正案来推翻最高法院的决定,”

“美国国会马上起草了谴责最高法院的议案,该议案在众议院全票通过,参议院仅三票反对,”

“在这样的态势下,美国国会很快起草并通过了一部新的国旗保护法案,《国旗保护法》,”

“获得自由的约翰逊得知这一消息后,觉得又到了自己出马的时候,遗憾的是,这一次,一位女士抢在了他前头,”

有些人忍不住笑,按说是挺严肃的一件事,怎么听起来忍不住笑呢。

还有,那些人,好像只是为了出风头吧。

“在89年10月30,也就是《国旗保护法》生效的当天,一位来自西雅图的艾奇曼女士,在美国国会大厦的台阶上,烧了一面星条旗。”

“艾奇曼被当场逮捕,并迅速被判违法,最后,又闹到最高法院, 1990年6月11日,美国最高法院,再一次判定艾奇曼这样在公众场合烧星条旗合法,同时又一次裁定保护星条旗的《国旗保护法》无效……”

“这样的情况下,唯一能推翻这些判决的,就只有通过一项新的宪法修正案,他们在那项判决宣布的10天后,就开始了第一次努力,但没有通过,”

“因为这个事,确实很难,美国建国200多年,这样的事也只干成过4次……”

“总之,我请教的那位美国专家最后的结论是,在美国,烧星条旗究竟是不是违法,这是一盆浆糊,因为如果闹到最高法院,那一定是合法,”

“但在下面的州,大多又是违法,最刚的是美国南方,你判你的,我做我的,弗罗里达、乔治亚、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南卡罗来纳五个南方州,都明确立法保护星条旗不受各种形式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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