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诬陷(3 / 4)

为买春资费问题发生矛盾,继而对方对你进行了人身伤害?”

黄毛混混江鹏山一点都不为自己一个大男人被两个女人打成重伤而脸红,他点点头,恨到:“没错!就是这两个贱……”

话还没说完就被警察打断,“苏梦源、穆莲萍,江鹏山向我们警方报案,大致情况就如刚才所说,根据他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参照《人身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他本人向你们提请了包括医疗费以及误工费在内共计一万元的赔偿!另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警方也可能向法院控诉你们犯故意伤害罪,如果罪名成立,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你们有什么需要澄清的吗?”

听完警察的叙述,苏源及穆莲萍看向那个叫江鹏山的黄毛混混眼中即将喷出火来!

什么叫颠倒黑白,这个江鹏简直贱到了骨头里。

医疗费可以理解,但误工费算什么,他有工作吗?

“我有话说!”警察话音刚落苏源就立刻开口了,她用冷冷的眼神看了一眼江鹏山,直截了当道:“这个江鹏山是在诬告!”

“你才诬告!!”江鹏山像被踩了尾巴一样,立刻跳起来。

“事情的经过完全不是他说的那样!我当时只是路过,碰巧看到他正要对穆莲萍同学施暴,我是见义勇为!!”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由于都是事实,因而苏源说话的时候底气十足。

其间王老师跟穆莲萍为她补充,基本还原了事情的完整经过。

两位警察互相看了一眼,立刻觉得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一方告对方因为卖春纠纷而引发人身伤害,而对方却告他“强歼未遂”,两件都是严重的刑事案件,他们堇山刑警中队又有用武之地了。

想了想,警察问道:“你们所说的都有证据吗?”

“我有证明自己是碰巧路过的证据!”

“我有人证!”

两人同时开口,苏源诧异地看了看江鹏山,自己有证据可以理解,但他……有人证?

点点头,接着一个身材消瘦的男生走了进来,大约一米六出头,长相一般,甚至见到警察时眼睛还有些躲闪,是一个怯懦的小男生。

“他可以证明!当时他从现场路过,正好看到了这个姓苏的女人用砖头打我的经过!”看到人证到来,江鹏山语气变得高亢。

警察问:“这位同学,你能证明江鹏山所说的话是真实的吗?”

那男生先看了眼苏源跟穆莲萍,犹豫了下点点头,“我看到那个女生打了这位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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