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一间饭店的门前站着一个中年大叔,此刻正一脸温和的看着他。
“刘叔!”叶彬礼貌的打了一声招呼。
刘叔本名刘明财,在街上开着一家茶餐厅,叶彬的‘父母’生前经常带他来这里吃饭,所以他对叶彬还是比较熟悉的。
“几天没见你了,这是要去哪啊?”刘叔和蔼的问道。
“去商场那边买点东西。”叶彬含糊道。
“哦!”
刘叔点了点头,上下打量一番叶彬,见他衣着整齐,精神也是不错,脸上顿时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样就对了,做人呐要往前看,你自己要好好过日子,这样你爸妈在天上才会安心。”
“嗯!”叶彬低头应道。
刘叔见此,挥了挥手,道:“好了!你快去吧。”
“刘叔再见。”
告别刘明财后,叶彬径直向商场走去。
商场并不是很大,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各种电器应有尽有。
叶彬直接来到一个卖打字机的柜台,在售货小姐殷勤的推荐下购买了一台中等打字机。
付清款项,叶彬抱着打字机返回家中。
来到书房中,将打字机调试好,然后便开始抄写大业。
前世叶彬虽然不是什么电脑高手,不过打字的速度却是没得说,刚开始的时候虽然有些不习惯,不过很快就上手了,速度用一日千里来形容也不夸张。
不到一个礼拜的时间,叶彬就已经写完了第一卷,本来他打算立刻去报社投稿的,不过一想现在已经是十二月末了,距离新年只剩下三天了,这个时间段人们的工作热情肯定会下降不少,于是便决定暂时不去投稿。
“先多存一些稿子,等到春节过后再去投稿也不迟。”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叶彬几乎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日窝在书房中抄书,现在他已经写到了第二十六卷,这样的速度绝对是其他作者望尘莫及的。
这天,叶彬写完一章后,把椅子拉到一旁,站起身来活动筋骨。
“呃!抄书还真是个累活。”
枯坐几个小时,身体僵硬无比,只是简单的活动了几下,身上顿时传来阵阵酸痛感,难受至极。
“这样下去可不行啊!”叶彬皱了皱眉头,照这样发展下去,他的身体用不了多久就会垮掉。
“看来以后要多多出去锻炼了。”
思索片刻,叶彬为自己定下日程,每天早晨8点出门,去附近的公园锻炼,等快到中午的时候回家洗澡,洗完澡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