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
叶小换耸耸鼻子,“这帮大鼻子可是在咱们国家讨生活,听不懂中文的话,怎么出来见人?”
杨昆一琢磨,倒也有点道理,捏捏她的鼻子,笑道:“入乡随俗,客随主便,人家演什么,咱们就听什么,感受气氛,气氛懂吗?”
气氛着实不错。
老外性格偏外向、奔放,一首《hey,jude》唱到一半,就有不少人开始跟着合唱,有个留学生模样的棕发少女还大胆地跑上台去,搂着主唱的脖子,和他共用一支话筒唱完了下半首,引来掌声一片。
一连唱了五、六首披头士的经典,乐手们暂时放下手中的锣鼓家伙,少事休息,老板就接过话筒,问有没有哪位客人想主动上台为大家献艺的。
几条手臂同时举了起来,那位棕发少女被老板点到了名,上去借过乐队的吉它,自弹自唱,为大家表演了一支法语歌曲,引来叫好声一片。
这次别说俩女孩了,连杨昆也成了睁眼瞎,他听过的法语歌屈指可数,还是只听旋律,无视歌词的那种听法,只觉得这少女嗓音一般,音准把握得倒挺好,弹吉它的技巧也蛮娴熟,应该是接受过某种程度的专业培训。
礼貌地拍了拍手,他把杯底的残酒倒进嘴里涮了涮,咕咚一口咽下去,朝桌上瞅瞅,孙研杯里的酒还剩一多半,叶小换倒比他喝得还快,就招手叫老板帮他们再倒两杯酒过来。
吴老板送了酒过来,回到吧台时,一个高个中年白人走过去和他耳语了几句,掏出张钞票拍在桌上,他会意地点点头,倒了几杯酒,给乐手们端了过去。
叶小换不解地问:“这是干嘛呢?”
杨昆说:“点歌,捎带着请乐队成员喝酒,调节气氛的手段,捎带着创收。”
吉它声再次响起,是老鹰的《hotel-california》。
前奏过后,听了几句歌词,叶小换一拍手,向孙研笑道:“这歌我知道,杨昆会唱,叫加、加……对了,加乐福宾馆!”
杨昆一口酒刚咽到半截,一时控制不住,“扑”的一声喷了出来,呛得鼻孔里火辣辣地,多亏他及时扭过了头,才没喷得孙研满脸都是。
哭笑不得地接过孙研递来的纸巾,杨昆一边擦着嘴角、鼻端的酒渍,一边埋怨叶小换:“大姐,拜托你饶我一命可好?”
听孙研小声提醒,叶小换才意识到闹了笑话,吐了吐舌头,不服气地说:“人家才上高一嘛……”
杨昆咳嗽了好一会,才缓过气来,心有余悸地教训她:“不懂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