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有好几个十五六的小姑娘等着嫁人呢。”
“别的不说,只要我把你识字的事情一说,回头分粮之后,你只要提着十几斤二十来斤粮食过去,保证人家小姑娘屁颠屁颠的跟你来过日子、给你生孩子。”
“可比天天你一个人睡强得多。”
说到这里,二狗子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眼前的李建华虽然年纪大了一些,但是就冲识字这一点。
就能找到一个好媳妇。
李建华闻言尴尬的笑了一下,颇有一些无奈。
自己穿越的这个身体,他一切都很满意。
就连他二十六岁了还是‘老光棍’这一点,也非常满意。
毕竟没有人愿意穿越后,就喜当老公喜当爹的。
可是,这个让他满意的地方。
放在六十年代的农村,却是一个让人诟病的地方。
无他,此时的农村。
十四五岁结婚的人都有,十七岁结婚最正常,过了二十岁还不结婚,那基本就不好找对象了。
像他这种,二十五六岁了还是光棍一个。
在村民的眼中,基本上他这辈子跟娶媳妇是无缘了。
要知道,人家十五六的姑娘想要嫁人,找个十七的不香么?
干嘛找你这个二十五六的?
你能多给粮食,管让人家姑娘吃饱还是咋的?
所以穿越之前,原身没有任何特点,也没有任何能耐。
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那是真没有人愿意给他介绍对象,丑的都没有。
此时此刻,眼前的李叔和二狗子队长,是知道他现在有一把力气,又有文化,这才愿意给他介绍对象。
当然,现在的他不是以前的自己。
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能耐找个媳妇也不难。
只是可惜,这一切都有些太晚了。
此时的他,早就不是刚刚穿越那会儿了。
上辈子作为一个社畜,来到这个六十年代。
有外挂一样的空间,有超越时间几十年的认知,他早就有心想要找个漂亮媳妇,悠闲的过日子。
也正是因此,他才会在过去的一个月农忙时间里,有意识的展示自己的力气。
为的就是改变自己的人设,好让村民重新认识自己。
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方便以后挑个漂亮的媳妇。
可惜,一个多月的乡下生活。
加上今天交公粮的遭遇。
让他对未来找个漂亮媳妇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