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我和小芹一块从食堂出來。却看见维尼在操场上跟男生踢球。
路过的语文老师重重地咳嗽了一声。维尼不解地朝他的方向看了看。然后嬉皮笑脸地打了个招呼。
其实张老头的意思的是:你特么不是说自己來例假了吗。那还踢球踢得这么高兴。
我突然看见。从花坛里飞出來一只黑灰色的大甲虫。如同轰炸机一般。向小芹俯冲过來了。
“小心虫子。”
我刚想那么说。又回忆起。刚刚答应过小芹。为了减轻惊吓度。应该用“维姆”來代称甲虫。于是我打算高喊:“维姆飞过來了。”
但是我眼前正是踢球的维尼。舌头一时沒控制好。直接给说成:“小心。维尼飞过來了。”
小芹一愣。随后发现自己头顶上飞來了一只大甲虫。立即害怕地蹲在地上了。双手抱头作防御状。
“叶麟同学快保护我啊~~~~(>_<)~~~~”
另一边维尼也停住了脚下的球。转过头來吃惊地问:“我会飞。在哪呢。什么时候学会的。”
我挥手把大甲虫赶走。小芹这才哆哆嗦嗦地从地上站了起來。
之所以不把虫子抓住捏死。是我嫌它们的内脏恶心。不过我作为贝爷的信徒。连蓝闪蝶都生吞过。其实也不太在乎。只是今天懒得因此洗手了。
我向维尼解释了一下。为什么称大甲虫为“维姆”。维尼才恍然大悟。但又皱起眉头道:
“这样一來。容易跟我混淆的东西又多了一个啊。先是有庄妮。现在又有了维姆。我想用一下‘维尼’这个外号怎么这么难啊。”
“其实沒那么容易混淆吧。”我提出自己的观点。
“切。”维尼把嘴一撇。“你自己都说错了。还说不容易混淆。过两天。大家就该传言说。二十八中的‘维尼’天天穿黑丝。二十八中的‘维尼’被校园老大给掐死了。。因为你为了保护小芹。肯定免不了掐死虫子啊……”
“喂。掐死虫子和掐死女同学。不能同日而语吧。而且你觉得庄妮穿黑丝的事情。能移植到你身上吗。你的皮肤本來不就是小麦色的吗。”
“那可说不准。”因为今天天气较热。维尼又穿回了短衫热裤。毫不羞赧地露出两条大腿。
“我的皮肤是被晒成小麦色的。有日晒痕分界线。所以说成是自带黑丝也可以吧。糟糕。我竟然和庄姆的共同点越來越多了……”
根本就沒多少好吧。而且那是庄妮不是庄姆啊。最容易吧名称混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