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死前都会见到,当事人活过来以后总会把幻觉说得天花乱坠,我觉得那些匪徒差点把彭透斯送去见上帝倒是真的。
“对于在贫民窟里长大,在地下拳赛里血腥搏杀的我来说,从没想过上帝的容颜是那么光辉,那么神圣,他的男子气概深深地俘虏了我,那一刻,我是如此幸福,如此平静……”
等等,虽然听上去充满了你对人生的感悟,但是有些地方用词颇有不当吧?我为什么有不好的预感?
“对于曾经认为生命中不存在美好的我来说,那是一轮美妙的扫射,尤其是接近心脏大动脉的那一枪,我从此理解了爱的真谛,并且有了生平第一次初恋……”
我勒个去!彭透斯你逆天了啊!你的初恋对象竟然是上帝吗!如此大逆不道,如此丧心病狂,当年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会判你十次火刑啊!梵蒂冈的教皇也会对你比出中指啊!
“我从昏迷中醒来之后,躺在昂贵又冰冷的仪器中间,我并不因为重新回到这个世界而感到幸福——我知道自己失恋了。但是,至少我听到了上帝在我耳边的教诲,从此以后我就成了坚定的同性恋!”
教诲你个圣母玛利亚啊!上帝专程跑一趟就是为了教导你变成基佬吗?西方人的这个神也太无聊了吧?这其实只是你的脑补出来的对不对?只是你觉得光被子弹射还不过瘾,打算再让别的东西也把你射个痛快吧!
衣衫凌乱的彭透斯,望向远方的目光深邃而又平和。
“在俄罗斯的地下拳赛里,我曾经被人称作‘黑死神’,但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浑身鲜血的对手倒在地上只会让我松一口气并且感到麻木。我很早就知道,胜利和夺走别人的东西并不能让人感到幸福,幸福只有通过‘爱’才能得到——我很幸运地在我即将因为连续的胜利而变得傲慢之前,得到了那颗擦过我的心脏、让我学会谦卑的子弹。”
“以美国社会的观点来看,艾淑乔女士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成功者,但是以我和上帝的观点,她并不像她自己所认为的那样幸福。她得到的胜利太多,却没有因为自己的傲慢接受任何惩罚——她比我还需要上帝的子弹,如果不用一场失败来让她学会谦卑的话,她将来要下地狱的!”
彭透斯深吸了一口气。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背叛’艾淑乔女士。她拯救了我的生命,而我要拯救她的灵魂,我不能再容忍她对自己的灵魂犯下罪孽了,我必须要阻止她!”
彭透斯的这番表白让我哑口无言,他作为一个下属可能并不合格,但是作为一个朋友——我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