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之后,柳传志又略带苦笑的补充了半句:“现在,我们联想连在国内市场都没做到最大,哪里有空去外国搞啊?”
既然如此,孟喆也就不便于多说什么了,他只能笑着补充了句:“呵呵,是我多虑了。”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商讨各种细节的问题了,比如版权什么的——因为孟喆坚持不出售人物版权,所以双方最后签署的只是排他姓的授权合约,这部《命运停驻之夜》的故事版权和人物版权归孟喆个人所有,但是出资方联想有权使用漫画人物以及漫画故事用以进行企业推广活动的授权。
只要联想不宣布放弃或者停止续交授权费用,孟喆就不能将《命运停止之夜》,拿去和其他电脑生产厂商合作什么什么的……除了坚持不出售故事版权和人物版权,其他的都是有孔澜带着人和柳传志以及他带来的幕僚们谈的,事实证明孔澜却是是个商业谈判的好手。
联想将会为孟喆的这部《命运停驻之夜》,支付每张画稿200rmb的价格,这比柳传志原本打算出的价钱高了一倍。
而且,柳传志还承诺只要画出来的漫画受欢迎,联想就会立即再支付五十万人民币,而这笔钱会被用来做tv动画化的启动资金。
不过出人意料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掏了真金白银的柳传志,希望孟喆将这部漫画的名字也修改下,而他提出的名字豁然就是:《i-am-legend》……好吧,孟喆再次囧了,然后他表示考虑考虑,过几天再做出答复……于是乎,在送走了柳传志一行之后,悲催的孟喆便开始物色起了代笔画《轻音少女》以及《笨蛋三国守护使》的人选来。
孟喆甚至在考虑,要不要学习黄玉郎将一个人完成的漫画,改为由众人分工协作来完成——曾经,为了扩大漫画的生产量,黄玉郎把漫画制作分化为起稿(画出构图),钩头(绘画人物的头部),驳身(绘画人物的身体),填头(只负责人物的头发)等各步骤。
所以当时香港很多漫画人,在讲述他们最初入行的经过时,都是说“在这套漫画负责钩头”或“那套漫画负责驳身”。
如果有很棒的故事,那么召集各有擅长的人,用这种类似于流水线作业的方式画漫画,其实完全是可行的。
而和黄玉郎相比,孟喆这个重生者最大的优势,可不就是脑子里面装满了未来时空中绝对大红大紫的漫画、小说以及游戏么?
那么多注定会大红的漫画、小说以及游戏,靠孟喆一人去画的话就算是把他累死掉,那也是完全没有可能完成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