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奶茶吸到上半部分,让香滑的奶茶浸泡了爆米花的甜香,再一起吮吸进嘴里。
林初欢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玩意。
肖风很“善解人意”地为她示范了一次。
林初欢心里嘀咕:“怎么一个大男生也喜欢喝女生的饮品?”可是,肖风喝起东西来的样子,真的太享受,简直称得上“虔诚”,一点点也不女生气。
结果林初欢才喝一小半,肖风的那杯巨无霸就见底了,他舔舔了舌头,嘴角粘了一小星爆米花的残屑。
林初欢看见了,指指他嘴角。他一只手握着喝光了的塑料杯,一只手拎着pad,伸出舌头舔了两次都没舔着。
林初欢看着他毛手毛脚的样子,终于忍不住,抬手,轻轻有指尖帮他粘下嘴角的残屑。
她的指尖从空中划过他嘴唇的时候,心中砰砰直跳。
那一次,他们唇齿的碰撞。那一次,他们亲密的距离。
她,只能假装不在意。
肖风照例送给她一个招牌式的大微笑,“还想吃什么?”
刚吃完晚饭,又喝那么大份的奶茶,还要再吃?林初欢深深吸了口气。这次,她敢确定,肖风是准备偷懒偷到底了。
她不喜欢不认真的人。也许,她从来就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她不喜欢肖风这种嬉皮笑脸的样子。她不喜欢,他是她不喜欢的样子。
肖风慢慢感觉到,林初欢的身上,透出一股抗拒的气息。
他怕他感知系统出了问题,特意仔细观察了一下她。奇怪!他暗暗想。林初欢的神情、样子,明明还是原先那种平平静静、安安分分,她还是和自己谈笑自如,可是,他就是觉得,她的身上有了一种抗拒,正慢慢地推开自己和她的距离。
他讨厌这种感觉。讨厌得要命!
肖风觉得,林初欢是女生这个集合中最自然最家常的那一类,不好不坏的容貌,不高不低的学历、不温不火的脾气,认真务实、安静可信,没有什么难以原谅的缺点,也没有什么过于常人的优点,总是本本分分地守在她的世界里,偶尔会露出一点内心的峥嵘,只一刹那,就又复归平静。她,令人安心,仿佛她生来就是为了平衡这个世间的起起伏伏,有了她的存在,周遭就有了定海神针般的从容。如果硬要比喻,她像一只秋田犬,长得好像中华田园犬一般,但忠诚是这种犬类的卓越个性,“八公”是这种犬类的著名代表。
但此刻,这只小八公开始了抵触。
这叫人怎么受得了!
“怎么了你?”肖风皱起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