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主人敬酒端杯,客人必须喝,而主人则不需要喝。”
在坐在几名男子忽然“呀”了一声,大多想起了这么个传言。特别是王候和孔融不由得对沈敏的“爱”意又多了几分。男人混到了他们这个份上,对所谓的**靓粉看淡了几分,只要手中有权有钱,什么样的大美女不寝床侍奉。而一个家世良好,能助他仕途之力,智商颇高的贤内助则相当稀有。
无疑,沈敏就是他们千挑百选的最佳人选。沈敏的哥哥是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省委宣传部长,但沈敏的小舅爷却是所谓地天子门生,年纪不大,却在团中央担任要职,前途不可限量。
金杨气苦,关于长南喝酒的习俗,他隐约在小时候听金半山讲过,说但凡初去长南的男人,都要在酒桌上吃亏。起源是因为这个地方以前太穷,来了客人主人怕酒不够,自己忍着不喝,都省着给客人喝。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风俗。
便在众人以为金杨要吃瘪时,金杨却突然举杯相敬,“感谢沈小姐盛情相待!我敬你!”说着仰候而尽。他现在的唯一自救办法是抢在沈敏之前先敬酒,不给对方反手的机会,沈敏不倒下绝不转移视线,下手不能慢态度不能软,否则,一旦等她有了喘息之机,自己便要倒霉。
沈敏没想到这个年轻男人在这种情况下,反应还能如此之快,反击也够凌厉。以往她遇上的对手等明白过来时,往往话都说不清楚了。
沈敏在金杨地迅猛攻势下连喝了三杯,小脸晕红,眼神迷离双唇微张,刚要说话……金杨再次举杯,“好事成双。我先干为敬!”
沈敏知道遇到硬骨头了,她知道自己的酒量,最多还能坚持三杯,于是干脆一屁股落座,双手有意无意碰落了自己的筷子,在酒桌上轻轻的歪头做酒力不支状,装出一份副楚楚可怜的姿态。
一般这个时刻,稍有风度的男人都不忍心再继续灌她酒了,但金杨不是一般男人,现在主动在握,他不可以将阵地拱手相让。否则就等于自杀。
“如果沈小姐真的不胜酒力,不再喝酒,你这杯我来代。”金杨必须逼迫她自己承认不再喝酒,也就是要承认自己不再敬酒,否则,他不会放手。
路瑶瞪大美眸看着金杨,心中啧啧称奇。她是第一次看见有人能在酒桌上把沈敏逼到这样的程度。
沈敏娇柔地浅吟两声,谁也没听明白她在说什么。但王候却心疼无比地看着她,大声道:“敏敏地酒,我来替她喝。”
祝国平早在沈敏还在读大二时便喜欢上这个聪慧女子,他亦不甘落后地朝金杨